(一)合法的收养行为
合法收养可以保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稳定社会,通过合法收养,可以及时发现制止违反收养法律及计划生育法规的行为,通过合法办理收养登记,使收养关系的成立有了凭证,为规定抚养,赡养和继承等法律关系奠定了基础。
(二)自抱自养的收养行为,有何后果?
有个别市民不是通过合法途径收养子女,而是通过熟人、亲戚朋友,有在路边捡拾的,有的是在医院抱养的、有的是通过贩子买回来的婴儿、儿童。为了防止上述现象以及假收养真超生、遗弃婴儿的情况,使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希望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捡拾弃婴、弃儿,首先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作报案登记,以便查找遗弃人。任何人都无权私自处置捡拾弃婴、弃儿,自抱自养。《收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遗弃婴儿的或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