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应用实施暂行细则>的通知》(江商改办〔2017〕4号)要求,现将我局抽查经营性公墓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市场主体名称:鹤山市常青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4194344134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超养
核查实施机关:江门市民政局
核查时间:2018年05月18日
核查情况:
1、被检查单位在业务洽谈室公示营业执照、墓区墓穴价格,明码标价,亮证照经营。同时还公示了经理的职责与职权、工作人员细则、工作规章总则、财务工作守则、业务用车规定等。
2、被检查单位将鹤发改价[2012]7号等文件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将有关服务项目收费情况公示于业务业务洽谈室墙壁上,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3、现场抽取发票、护墓管理费等收费凭证,暂未发现违规收费情况。
4、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清明期间祭祀秩序,并加强殡葬改革宣传。
抽查结果:未发现问题
核查人:朱国员、骆慧晶
市场主体名称:江门市新会区长青墓园服务中心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705194159449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邓启明
核查实施机关:江门市民政局
核查时间:2018年05月18日
核查情况:
1、被检查单位在业务大厅公示营业执照、墓区墓穴价格,明码标价,亮证照经营。同时还公示了相应制度等。
2、被检查单位将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于业务大厅墙壁上,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3、现场抽取发票、护墓管理费等收费凭证,暂未发现违规收费情况。
4、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清明期间祭祀秩序,并加强殡葬改革宣传。
抽查结果:未发现问题
核查人:陶飞、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