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3年,江门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健全完善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民政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相关会议传达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牢牢把握民政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谢鸿猷认真履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部署,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政业务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民政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印发《2023年江门市民政局法治工作要点》,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报送审议《江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建议稿)》,并申请将《江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纳入2024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正式项目,更好推动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江门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意见征求工作,制定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一步满足养老多元需求。印发《江门市推动社会救助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化“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助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兜牢基本民生保障。
二是坚持民主立法。推进开门立法,扩大公众参与覆盖面和代表性。在起草《江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条例》,修订《江门市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实施细则》和开展《江门市地名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等过程中,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确保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与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现行有效的1件政府规章和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以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进一步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助推一流营商环境。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贯彻落实《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操作指引》,依法对《江门市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进行意见征集、公开公示、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出台符合法定程序,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江门市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聘请办法》等制度,持续深化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对涉及项目建设、合同签订、信访事项化解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论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5份,合同审查审核70多件,政策制度合法性审查9次,提供法律咨询60多次,更好助力民政法治体系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优化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全面适用《广东省民政厅减免责清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全面适用《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2022),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推动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要求,将行政执法开展情况及时录入“信用广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江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对经营性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运营服务以及经营性公墓管理开展跨部门抽查,不断加强和规范民政服务领域全链条监管。建立执法案卷管理制度,通过文字档案、照片等方式,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事后对执法案卷进行整理归档。截至2023年11月30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69宗、行政处罚0宗、行政检查18宗。
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1名,其中2023年新增1名。组织参加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法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充电赋能,增强民政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
(五)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一是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积极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做好信访诉求的分类引导,实行专人负责、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重视初信初访,落实领导包案常态化,主动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告知办理进度,按时反馈办理结果,使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处置等全流程形成闭环管理。加强对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信访件的跟踪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化解群众矛盾,让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截至2023年11月30日,我局共收到初次信访16件,重复信访2件,复核复查申请3件。依法办结20件,办结率为95.24%。在办1件均按要求跟进落实。依法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均为100%。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派件69件,按期办结67件,在办2件,办结率为97.1%。相关文书均按要求规范出具。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民政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推动信访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转介衔接。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就年度 工作要点、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公开事项作出部署并实施。重点推进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管理等信息公开,梳理更新政策法规库。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2023年,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2件。
(七)深化民政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紧盯时政热点,以新修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文本、流程图、漫画、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普法解读,积极引导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理解和认知最新法律法规知识。我局选送的未保宣传作品《小翅膀》和《护苗成长,法伴同行》分别获得全省“优秀普法短剧作品”一等奖和“优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案例作品”一等奖,获奖数量和质量均排全省前列。
二是善用“线上+线下”宣传平台,结合国家宪法日、全国救助日、全国消防日、中华慈善日、国际社工日、国际禁毒日、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等重要时点节点,坚持“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加强民政法规政策宣传,切实把普法融入日常、做在经常。2023年,我局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门户网站,共计发布普法栏目100多期;举办集中宣传活动13场次,制作发放宣传单、宣传品1100多份;邀请人大、政协、群众、记者代表参加救助站体验日、福利院体验日,在民政服务机构设置专栏向群众普法;动员“双百”社工、民政基层队伍开展普法“六进”活动,宣传民政政策,受众逾3万人次。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3年,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局缺乏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理论储备不足,用法技能不熟,运用新型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宣传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这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持续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广东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提高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法制审核质量、风险防范能力。
(二)进一步扎实做好法治规划落实。
根据《法治江门建设规划(2022-2025年)》、《江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重点任务工作清单》,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推进立法创制,对照国家、省出台的民政领域法规、规章,有序开展我市民政领域有关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切实提升立法制规的质效,推动法治高效实施。
(三)进一步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动态管理行政权力清单,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优化事项办理流程,促进审批服务机制再优化、服务流程再改进、服务效能再提升。全面推行事中事后监管、“互联网+监管”,做到“双随机”抽查与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不断完善执法工作基础、畅通执法工作流程,更好迎接各项执法检查。
(四)进一步加强民政法治队伍建设。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培训实效。强化民政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提升民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
(五)进一步加强民政普法宣传力度。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多举措开展民政领域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将立法执法与普法宣传相融合。探索灵活高效、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新模式,积极打造“江门民政”法治建设特色品牌。
江门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