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
2021年,江门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推力和重要保证,推动法治工作、民政工作“双提升”,荣获2021年江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优秀等级。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同志专题部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江门市文明促进条例》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结合民政业务工作,邀请专家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江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江门市民政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按照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提高公众参与度等原则,加强民政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定和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的法规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备案,定期清理等制度。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应用江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平台,2021年出台的3份规范性文件均按流程在平台办理,提请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江门市贯彻<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并编制两份政府规范性文件《江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江门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组织编制两份局重大行政决策《江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江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三)规范依法行政执法和监督。
为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形成全方位“互联网+监管”,江门市民政局制定权责清单,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等120项职责信息,利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和“双公示”平台,规范执法流程和档案管理,提高行政执法公开度、透明度。
贯彻行政执法“三制度”。对照省、市关于行政执法标准,制定了《江门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和《江门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建立健全本单位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要求,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局网站和“两平台”主动公开执法主体名称、执法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和职责等信息。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档案、照片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归档,规范执法文书式样,规范案卷管理。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一是落实法制审核主体,局政策法规科会同业务科室对执法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核,并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参与,依法履职。二是确定法制审核范围,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制作《江门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确定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具体范围。2021年全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62宗、行政处罚0宗、行政检查30宗。
完善内外双监督机制。对内监督方面,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开。参考廉政风险点分析制定《江门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民政执法文书,加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以不断提高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工作效能。对外监督方面,针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制定《江门市民政局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现对行政许可事项全覆盖,并按照相关该监管制度开展监管。如加强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工作,实行新任社会组织法人约谈和重要事项告知机制,实行社会组织重大活动备案制度,对养老机构、殡仪服务机构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年检监管模式,以及联合消防、食品安全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管活动。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按照“统分结合、资源共享、加强监管、提高绩效”的原则,实行委托办事制和会议工作制形式,统筹聘用江门市直民政系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法律顾问,对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合同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疑难信访案件等提供法律审核意见,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审查意见,确保民政中心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021年江门市民政局无行政应诉案件,行政复议1宗。为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江门市民政局每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并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10月21日安排处级干部参与旁听庭审活动,组织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庭审在线直播,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六)依法依规推动村(社区)“两委”换届顺利选举。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及最新修订的《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要求,严格规范操作流程,确保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执行程序环节不出错,顺利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8292名,村(居)民小组长13837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4207名,村(居)民代表57063名,换届过程成为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七)强化民政法治队伍建设。
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并在民政业务培训课程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系统和江门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狠抓干部职工学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133人学法考试通过率100%,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的学习和考试,18名干部职工成功考取行政执法证,实现持证上岗执法。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参考,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
(八)紧抓热点开展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以参加2021年江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新修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以文本、流程图、漫画、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解读,积极引导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理解和认知法律法规知识。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面向全市民政系统征集民政普法案例,共收集案例20多个,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开展法律法规进社区(村)活动,现场为群众解法释法,为群众解决法律疑惑和实际困难。
二、存在问题
江门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如:执法队伍力量比较薄弱,专业人才素质、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宣传力度不足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江门市民政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做好民政领域的法治宣传工作,丰富宣传方式方法,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推动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更全面、更细致地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