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门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法治政府工作作为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推力和重要保证,完善监管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促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江门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民政法治工作,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依法行政议题,学习贯彻《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规范民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江门市民政局按照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提高公众参与度等原则,加强民政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定和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的法规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备案,定期清理等制度。2020年出台《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市区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市级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调整江门市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方案》等部门规范性文件2个。
(三)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和监督。
为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形成全方位“互联网+监管”,江门市先行先试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简称行政执法“两平台”),江门市民政局已纳入“两平台”应用单位,正逐步完善平台信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贯彻行政执法“三制度”。对照省、市关于行政执法标准,江门市民政局制定了《江门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和《江门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试行)》,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建立健全本单位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要求,在局网站和“两平台”主动公开执法主体名称、执法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和职责等信息。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档案、照片等记录方式,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归档,规范执法文书式样,规范案卷管理。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一是落实法制审核主体,局政策法规科会同业务科室对执法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核,并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参与,审核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二是确定法制审核范围,江门市民政局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制作《江门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确定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具体范围。2020年全市共开展行政执法164件,行政处罚1件,行政检查11件。
完善内外双监督机制。对内监督方面,江门市民政局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参考廉政风险点分析制定《江门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民政执法文书,加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以不断提高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工作效能。对外监督方面,江门市民政局针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制定《江门市民政局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现对行政许可事项全覆盖,并按照相关该监管制度开展监管。如加强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工作,实行新任社会组织法人约谈和重要事项告知机制,实行社会组织重大活动备案制度,对养老机构、殡仪服务机构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年检监管模式,以及联合消防、食品安全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管活动。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江门市民政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按照“统分结合、资源共享、加强监管、提高绩效”的原则,实行委托办事制和会议工作制形式,统筹聘用江门市直民政系统法律顾问,对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合同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疑难信访案件等提供法律审核意见,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审查意见,确保民政中心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020年江门市民政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为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江门市民政局每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并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9月11日安排处级干部参与旁听庭审活动,组织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庭审在线直播,旁听了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二审),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六)加强民政法治队伍建设
江门市民政局设政策法规科,指定专人负责法制工作,配备法学专业法制审核人1人,所有执法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保证法治队伍素质。机构改革后,江门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编制由12个减少至10个,目前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14人,为充实行政执法队伍,今年江门市民政局发动3名干部职工参与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并全数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资格,保障法治工作力量。
(七)加强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七五”普法以来,江门市民政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组织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救助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学习宣传,有力推动民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八)推动政策理论研究
今年江门市民政局委托五邑大学团队合作编制《江门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江门市养老事业十四五规划》,为江门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长远规划,深入行业分析,委托市社工协会开展江门市推进大湾区康养体系建设、江门市社会工作行业薪酬情况两个课题调研,为江门市制定康养服务政策、指导社工行业薪酬提供有针对性、前瞻性、创新性的政策建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江门市民政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江门市民政局行政决策制度并不完善,因资金、制度等问题,没有建立行政决策专家库,一定程度影响了执法效果,行政决策制度亟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江门市民政局将继续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法制建设各项任务,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更全面、更细致地落实。
(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加强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为依法治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加强法治建设。规范民政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定和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的法规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备案、定期清理等制度。
(三)持续普法宣传。深入与民政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的学习,并贯彻到日常民政工作中,为进一步规范民政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继续做好民政相关政策的法治宣传工作,有组织地开展一定规模、丰富多彩的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营造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