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山大学校友会发起人(冯旭初、陈健荣、罗彩兵、余金刚、郑爱纯、梁宏超):
报来申请“江门市中山大学校友会”名称核准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意该名称核准。该名称自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召开发起人会议,明确发起人相关责任和义务;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完成发起筹建工作后向市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名称核准有效期内,不得从事发起筹建成立以外的活动。
江门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