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赤溪慈善会: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江门市江海区东宁路15号2幢自编5”变更为“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198号8栋1521室”。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