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事项
2024年江门市儿童关爱服务创新优秀典型案例评选发布活动项目。
二、项目期限
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7月15日。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协助组织开展江门市儿童关爱服务创新优秀典型案例评选发布活动,具体内容包括:
1.协助举办单位收集、整理案例,联络、聘请高校专家学者组成评委团,组织评委开展专业评审,评选获奖案例。(预计5月底进行)
2.协助组织举办江门市儿童关爱服务创新优秀典型案例发布宣传活动,做好会务安排等系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物资准备、搬运、场地租借、主持、场务等现场人员安排、摄像宣传、奖品制作(约25份)等工作。(预计6月上旬进行)
3.根据举办单位要求,将评选活动获奖案例整理成册并编印(预计不少于800册),宣传江门市儿童关爱服务领域经验做法。
四、资格要求
(一)必要条件
1、报价人应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3个(含)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优先条件:
1、熟悉江门市儿童福利保障服务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领域相关情况;
2、有在江门市开展相关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经验。
五、报价要求
(一)项目最高限价4.5万元。投标人须对2024年江门市儿童关爱服务创新优秀典型案例评选发布活动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提供材料
(一)报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询价公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有关材料。
所有报价材料复印件需由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名(报价人为自然人)。报价人须对所提交全部报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交虚假资料,报价人将失去承接本次服务项目资格。
七、报送方式
我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否则我局有权拒收。收件地址: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联系人:骆小姐,0750-3503107。
八、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4年5月23日17:3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收件地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提交视为报价无效。
九、评选方式
(一)由江门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为依据,根据供应商资质情况(30%)、活动方案可执行性(50%)、价格合理性(20%)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选取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服务供应商。
具体评分细则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