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救助服务水平,做好救助服务工作,江门市救助管理站拟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有关项目,协助开展社工服务工作。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救助管理站社工服务项目
(二)项目期限:12个月(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
(三)项目预算:项目最高限价为175000元。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江门市救助管理站的监督管理下,负责救助对象社工干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教育培训、跟踪回访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为受助人员进行筛选、甄别、确定社会工作服务对象,建立受助人员社会工作个人档案,进行初步的评估并分类管理。
2、对因心理问题、身体疾病或家庭矛盾等问题而离家的救助对象开展心理辅导,助其纾解心结,树立信心,最终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3、对于群众反馈、巡查发现的职业乞讨人员进行登记,为他们提供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知识和职业生涯规划,增强其自立自强意识,促进就业,摆脱依赖救助现象。
4、针对未成年人特性,以个案形式为他们提供情感支持,倡导正面、积极价值理念,助其回归家庭,做好未成年人教育、评估、矫治等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5、为社工提供专业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常规培训以及定期督导,提升社工业务水平,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培训次数原则不少于12次。
6、通过链接社会资源,尽力解决救助对象疾病、寻亲、求职、无钱返家等问题。
7、负责“开放日活动”等特色活动的方案策划、宣传策划等,针对活动的主题、意义、目的、成果,撰写新闻通稿,扩大活动的影响力,放大活动的整体效果。
8、协助不定期发布救助管理工作资讯,转发救助管理相关政策、工作成果,宣传救助管理工作资讯等。
9、负责该项目的其他日常社会工作事务。
(二)服务要求
1、加强管理能力。成交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社工服务专业、社会信誉良好、管理制度健全。
2、明确工作纪律。成交供应商开展社工服务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项目团队要求。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稳定的项目团队人员,社工服务人员要求不少于2人,并向采购人提供人员清单、简历,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更换人员。
4、成交供应商对项目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强。
5、成交供应商对社工服务及其业务熟悉。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能按照要求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二)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四)承接过类似服务项目不少于2个,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2个(含)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机构人员不少于2人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不得转包。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项目总报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服务方案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询价公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有关材料。
五、报送方式
(一)截止报送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17:00。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送方式: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一式三份并密封(装订成册且密封处加具公章),否则我站一律予以拒收。收件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西区工业北路78号。
(三)联系方式: 陈小姐,联系电话:0750-3508896。
六、评选方式
(一)由江门市救助管理站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救助管理站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为依据,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江门市救助管理站社工服务项目评分表
江门市救助管理站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