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倍增”工程,做好江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育工作,江门市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有关项目,协助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工作。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委托社会组织实施社工人才队伍培育。
二、项目时间
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举办2024年社工考试考前培训班,服务期内提供初级、中级、高级各级别培训,原则上不少于6场,培训约1200人次。培训对象面向江门市报考2024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或江门社工,培训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能力、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
(二)举办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服务期内提供不少于4场,培训约280人次。通过开展老年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等领域业务培训,提升一线社工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
(三)协助开展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开展心理学和精神卫生知识的培训不少于1场;协助开展我市禁毒社工工作,开展禁毒社工队伍业务培训工作不少于1场;协助开展“社工+义工”志愿者提升和培训等相关工作,开展社工及志愿服务培训不少于1场。培训共约210人次。
(四)开展中高层次社工人才专题培训,服务期内提供不少于1场,提高中高层次社工人才能力水平。培训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高级社工师培育、管理层人员培训,培训约50人次。
(五)开展不少于1场江门市社区工作者线上专题培训,培训约1200人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社会工作基本理论、社会工作实务技巧等,提升社区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六)完善江门市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库,协助定期更新江门市社会工作人才、社工机构、行业获奖情况等相关信息。协助管理社会工作相关系统。
(七)协助开展江门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协助做好全市持有社工资格证书人员的登记注册及建档工作,并对人才库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恒常解答申请登记者的咨询。
(八)协助不定期发布社会工作资讯,转发社会工作相关政策、优秀案例,宣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讯等。
(九)完成该项目的其他日常社会工作事务。
四、报价人要求
(一)必要条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能按照要求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2.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3.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4.成立时间满3年,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4个(含)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单位人员不少于2人获得社会工作师职称。
(二)优先条件:
1.获评4A以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仍在有效期内);
2.近3年内机构曾获市级或以上荣誉;
3.近3年内有全市性培训、调研等服务承接经验。
五、报价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310000元。投标人须对委托社会组织实施社工人才队伍培育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询价公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有关材料。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七、报送方式
我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收件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联系人:杨嘉欣,联系电话:3503121。
八、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4年3月13日17:3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九、评选方式
(一)由江门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为依据,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委托社会组织实施社工人才队伍培育项目评分表
江门市民政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