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妇女就业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注销登记。请按照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将你中心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上缴我局。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