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民政局拟采购第三方服务,开展江门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服务,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间
6个月。
三、项目要求
协助开展“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及相关工作包括:
(一)规范实地督导管理。
1.督导团队的资质条件包含但不限于: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持有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所督导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
(3)具备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具有所督导服务领域的实务经验不少于5年。
(5)有进取心和责任心,具有较强的学习、沟通、协调、行动研究和执行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能接受并适应经常性出差。
2.江门市现有73个“双百工程”社工站,原则上至少配备9人或以上的督导团队(每名督导人员负责约8个社工站督导工作)”督导人员保证每月每站不少于1次督导,每次督导时长不少于16小时。督导人员根据社工站(点)的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督导。
(二)管理督导办公室。日常运营管理督导办公室,做好督导人员日常管理工作,优化修订督导办公室相关制度。
(三)提升督导工作能力。建立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协同学习机制,督促指导督导人员采取“做中学、学中做”的方式,深入社工站(点)一线开展实地督导,与社工一起走村入户,在陪伴社工开展专业服务过程中传授专业知识、实务技巧,共同学习理论知识、研讨分析案例,不断提升协同督导能力。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培训,提升督导专业能力;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督导经验。
(四)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双百工程”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双百工程”有关政策、进展情况以及社工站服务动态、专业案例等。
(五)完成“双百工程”其他日常社会工作事务。
四、报价人要求
(一)必要条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能按照要求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2.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3.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4.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且办公设备齐全。
5.成立时间满3年,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4个(含)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单位人员不少于3人获得社会工作师职称。
(二)优先条件:
1承接过同类服务项目;
2.2020年以来曾获评属地3A及以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
3.2020年以来曾获市级或以上荣誉。
五、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7万元。投标人须对江门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服务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询价公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有关材料。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七、报送方式
江门市民政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须密封(密封处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我局予以拒收。收件地址:江门市民政局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3503121。
八、报送时间
报价人需在2024年2月19日下午17:3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九、评选方式
(一)由江门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为依据,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江门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服务项目评分表
江门市民政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