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广西平南商会: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文龙区文林开发区新圩镇三路1号”变更为“江门市江海区云沁路159号12幢厂房一楼之二”。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