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事项
2023年委托第三方开展低收入人口核查。
二、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
三、项目要求
按照江门市民政局工作需求,组织和派遣工作人员开展低收入人口情况核查工作。包括:
(一)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职跟进项目的统筹管理和协助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二)组织社工、义工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对不少于1400户低收入人口开展入户核查走访工作(名册由江门市民政局提供),调查对象生活状况和帮扶服务需求,填写入户调查表。
(三)抽查各县(市、区)民政在册社会救助对象的档案,每个县(市、区)抽查数量不少于20户。
(四)通过电话方式向部分镇(街)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咨询政策,抽查经办人员掌握社会救助政策的情况,全市抽查数量不少于35个。
(五)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调查数据录入和分析,结合入户核查、档案抽查、电话咨询等情况,总结我市救助工作落实情况,提出我市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为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
四、报价人要求
1、必要条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江门登记注册的专业性社会组织,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能按照要求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3)成立时间满5年,承接过县(市、区)的项目不少于3个,其中有参与过全市调研的项目至少1个;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7个(含)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机构人员不少于4人获得中级社会工作师称号,不少于3人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
2、优先条件:
(1)有多次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经验;
(2)专业社会工作类社会团体或在我市具有较大影响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和声誉;
(3)获评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
(4)有全市性调研评估服务承接经验。
五、报价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300000元。投标人须对2023年委托社会组织开展低保家庭核查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报价要求
(一)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下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七、报送方式
我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收件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江门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联系人:周莹,联系电话:3503167。
八、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3年6月2日17:0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江门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