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聚焦民政主责主业,聚焦“五大体系”,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新时代侨都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
自省委、市委部署开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来,市民政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全市高质量发展第一次推进会精神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专班,以开局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奋进姿态,以大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侨乡人民为目标,全力推动“大救助、大养老服务、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民政领域五大工作体系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制定一个行动方案,明确职责任务。
加强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书记工程”的工作衔接,聚焦民政领域重点职责任务大力推进强县促镇带村,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努力补齐民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制定《江门市民政局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制定民政领域高质量发展配套支持政策、健全县镇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稳步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效果和服务水平、深化“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居自治制度、加强地名文化资源挖掘保护利用”等七大方面工作任务。为推动工作任务常态化、制度化、台账式、清单式扎实开展,进一步细化18条重点任务,明确具体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高标准落实。
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构建更高效能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好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2023年1-3月,累计向四类人群发放生活保障金达1.6亿元,惠及9.7万人。扩大救助范围,至2023年3月,全市共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413户(1024人)。加强信息化赋能,完成智慧救助信息化一期项目建设,通过街面监控视频识别预警流浪露宿人员,提高街面救助效率。
二是构建更高品质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现备案运营养老机构83家,2019年以来全市9家养老机构获评省星级养老机构,鹤山市幸福寿星安老之家获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积极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成为2022年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出台《江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推动《江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全市建成并投入使用居家养老服务站点673处,其中长者食堂68家,构建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三是构建更高层次的儿童保障体系。全市建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点8个,全市有儿童主任1330人、儿童督导员74人,实现服务队伍配备覆盖率100%。争取慈善及省级资金930万元推进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升级改造,编制涵盖市福利院内部管理全领域的规章制度119项,推动市福利院打造成为“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的综合性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
四是构建更高水平的慈善公益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镇、村四级慈善网络体系,全市培育239家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设立211个冠名基金。各级慈善会年度募集捐赠金额折合人民币超2.3亿元,成功打造“慈善筑迹”等慈善品牌项目。创新绘制慈善地图,打造慈善项目一网展示、慈善标的准确定位、慈善支出公开透明的慈善信息平台,推动慈善事业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公益事业发展。
五是构建更高标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作用的通知》,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村(居)民小组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意见》,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加快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全市现有社区专职工作者4437人;推进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和“人才倍增”工程,全市共有持证社工6044人、“双百社工”1233人。总结推广江海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创新制度经验,统筹推进英南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等40多个城乡社区示范点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江门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社区治理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