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门市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妥善解决了因决策不规范、不公开引起的基层矛盾纠纷,实现了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推动了基层治理科学制度化、规范化。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组织对“四议两公开”的统一领导。近年来,江门市坚持党建引领,积极落实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深入各县(市、区)指导,明确要求并进一步细化村级重大事项清单,把乡村振兴、“三资”管理、防疫“平急转换”机制、村聘工作人员薪酬制定、基础建设等重大民生项目、“三重一大”等决策事项必须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由村党组织牵头实施,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四议两公开”全过程各方面,使村党组织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夯实“四议两公开”工作的组织基础保障,加强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深化农村党组织书记“头雁”培育工程,实现选优配强农村“两委”班子,村党组织书记“三个一肩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和党员村民小组长的比例“三个提高”。全力打造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完成1056个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打造“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智慧网格)—村民”为主要力量的上下互联组织动员体系,充分发挥“双百社工”深入一线的作用,为农村党组织动员组织村民落实“四议两公开”提供运作体系支持。
二、坚持建章立制,推动“四议两公开”100%落实。认真推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刻领悟省委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委市委基层党建“十大专项行动”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基层调研的实际,由江门市民政局制定出台了《村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方式参考模板》,组织各县(市、区)民政干部和村干部学习轮训,实现推动全市1056个村百分百落实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工作程序,显著提升了基层干部的集体决策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完善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四议两公开”流程规范。为深入推进基层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破解集体资金使用、生活环境改善、产业项目发展等困扰城乡社区治理的老大难问题,江门市通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破局成功,找到了村(社区)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和谐发展的“金钥匙”。如江门市蓬江区印发了《蓬江区贯彻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工作方案》《蓬江区村级人事任免“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参考模板》《蓬江区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参考模板》等文件,在全区63个村(村改社区)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通过梳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适用事项范围,制定集体经济使用、村级人事任免、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等多种“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模板和会议记录、资料整理等档案归纳模板,联合组织、农业部门面向镇(街)、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轮训,增强了可操作性。据统计,63个村(村改社区)共实施工作法102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235项,涉及金额2.1亿元。
四、坚持纵深发展,推动“四议两公开”向村小组延伸。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村民小组协商议事程序,江门市民政部门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从行政村推行到村民小组一级,以“阳光下决策”推动村民小组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民主议事细则。如鹤山市宅梧镇立足实际研究制定《宅梧镇村民小组民主议事细则》,明确“提议”由村民小组党支部支委会成员与村民小组正副组长就提议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商议”“审议”由小组所属的行政村“两委”会议负责,“决议”则需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表决,“两公开”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一律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明确“四议两公开”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农村建设长期规划,村规民约的制定,涉及在镇交易中心交易的承包租赁事项,重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筹集等村民小组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四议两公开”在村民小组一级生动实践,全面激发了村民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积极性,把“被动听”转变为“主动提”,把“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把“要我议”转变为“我要议”,推动了泗云村公共停车场、白水带石排脚村环溪片候车亭、白水带红环村三级自来水过滤池、堂马村现代花卉产业项目等一批涉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民生项目顺利完成,改善了村民的生活环境,持续激发了乡村振兴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