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不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措施,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重要保障,江门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
一、加强组织指引,深入开展治理工作。2018年以来,江门市先后印发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深化治理工作方案、农村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低保治理重点工作要求,规范资金发放,查处“错保”、“漏保”,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细化工作要求,深化落实我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2021年6月,出台《江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巩固治理成果,推进低保治理常态化管理。
二、实行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监控。2018年起,江门市全面启用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系统,对低保申请进行信息化核查,实现低保救助申请的网上审核审批,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做到线上线下数据同步,截至2021年9月,已实现系统资金发放名册与实发名册一致。同时,加强在册低保对象信息化复核和动态管理情况监控,确保救助对象信息化复核每年不少于2次,对于超2年未进行动态管理的对象,要求各地落实救助对象数据动态更新,确保救助信息登记精准。
三、加强人员监控,建立火化人员长期比对机制。2018年1月起,江门市开始进行救助对象与火化人员的比对工作,建立火化人员信息比对机制,每月上旬将救助对象与火化人员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全面开展已死亡救助对象的核查处理,对于核实已死亡的对象及时进行清退,且做到线上线下同步操作。2018年至2021年9月,我市通过数据比对共发现并清退已死亡救助对象1879人,有效杜绝死亡人员领取低保金问题。
四、全面排查,推进低收入人口入户调查。2021年5月-6月,按照省民政厅工作要求,江门市发动镇(街)、村(居)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社会工作者等,全面对我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开展入户核查工作,了解救助对象家庭情况,通过省入户调查系统进行登记。截至9月30日,江门市25971户低收入人口已全部完成入户,按时完成了入户调查工作,其中677户需提高救助待遇,559户需减少待遇,222户需停止救助,目前正在逐一核实处理。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经办能力。一是增加基层业务经办人员。2019年9月,江门市印发《江门市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指引各市(区)民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截至2020年12月,全市通过购买服务增加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合计166人。二是提高基层经办人员业务水平。江门市每年均组织各地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其中2020年组织全市120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各市(区)民政部门结合当地工作落实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多场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工作,如蓬江区民政局组织到各镇(街)开展培训,当地镇(街)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民政干部共195人参加;新会区民政局组织各镇(街)低保经办人员和参与救助工作的社工合计40人召开业务交流会。
六、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2018年至2020年,共组织开展5场社会救助政策进村(居)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宣传工作;2019年12月,针对低保实施办法和认定办法的实施,江门市民政局安排社会救助工作经费4.76万元,印制相关宣传资料逾10万份,分配到各市(区)、镇(街)、村(居)用于政策宣传。2020年8月,在江门日报开辟了社会救助 栏目,对省低保新政进行每周2期,共5期的解读,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下一步,江门市民政局将深入开展低保入户核查工作,及时发现救助工作的不足,规范低保救助管理。积极探索通过手机短信推送底线民生提标、救助政策修订等关键信息;畅通救助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政策咨询途径,方便群众了解救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