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破解工作难题,11月28日,江门市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会在市民政局召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救助管理站、市福利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及蓬江区民政局、江海区民政局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陈怀传达了广东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加强部门协同,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各参会单位代表围绕市区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入户安置和流浪精神障碍患者救治两个主题,根据自身业务职责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其中,一致同意通过将蓬江区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入户市救助管理站,将江海区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入户市福利院,纳入特困人员供养方案,以保障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市公安局、市第三人民医院分别就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办理入户流程和流浪精神障碍患者办理收治登记流程给出了指引和建议,有效推进了落户安置和救助救治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