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 、宣传、信息化等工作。制订民政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政策理论研究。组织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指导和监督市级民政事业资金及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与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监督所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基建修缮工程和财务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
机构负责人:刘润池 联系电话:3503112;传真:3503103;邮政编码:52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