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名录管理操作细则》(江科〔2015〕239号)文件要求,经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现公示《江门市科技型小微企业拟备案名录(第14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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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