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23〕155号
有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江门市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调整部分资金项目已经市政府审批同意,调整资金用于资助2023年江门市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第一批),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尽快与市科技局签订《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合同书一式四份,请在2023年12月6日前完成并提交到市科技局)。
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并积极配合市科技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实施期间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项目完成后,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结题验收。
附件:2023年江门市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第一批)明细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3日
(联系人:产学研结合科 陈嘉奇,电话:822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