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3〕892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高度重视,严格遵照执行。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被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工程中心(详见附件),督促按时做好评估填报工作,于7月7日17:00前填写并上传评估材料;未列入本次评估对象的工程中心,于6月30日前通过“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提交上一年度报告。
二、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此次工程中心评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工程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相关材料如实填写、符合填报要求。
如有疑问,请尽快与我局联系。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郑兵、刘昌海,联系电话:8228502、822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