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引领工程,强化我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进一步提高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等公益性、公共性研究机构科研能力和面向经济社会的支撑服务能力,根据《江门市基础研究试验发展试行细则》(江科〔2021〕92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门市基础与理论科学研究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医疗卫生领域项目除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pro.jiangmen.cn/)按时提交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本市辖区内注册、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服务机构等事业单位及高新技术企业,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条件,有配套的项目实施环境和相应的自筹资金。
(二)项目须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自行申报。
(三)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联合申报。
(四)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五)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实施期内预期实现的技术指标、自主知识产权确实可行。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在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账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按照系统提示更新单位信息后,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提交经所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形式审查通过后,打印申报材料(一式1份,签字盖章)至所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辖区申报材料后,出具推荐意见,统一报送市科技局,项目汇总表(附件)发邮箱kjjcxyjhk@jiangmen.gov.cn。市直单位纸质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三)立项验收。立项项目需登录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验收,项目成果可以论文发表或专利受理等形式体现。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5月19日17:30
科技部门审核截止时间:5月25日17:00
纸质材料截止时间:6月8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陈嘉奇,0750-8228509
技术咨询:甘锋,0750-8221223
纸质材料报送:江门市港口路68号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
附件:1.江门市基础研究试验发展试行细则
2.2023年度项目汇总表
3.可行性报告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