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20〕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在华工作外国专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办专﹝2020﹞4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在华工作外国专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服务工作通知》(粤科函专字﹝2020﹞82号)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临时措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临时措施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结束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临时措施
(一)境外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入境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变更、注销,采取“先承诺后补交”的方式全程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在办理系统(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fwp.safea.gov.cn,下同)上提交相关材料和《全程网上受理承诺函》(见附件1),我局审核无误后即可受理。
境外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入境前)相关纸质资料,可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入境后)申请时合并提交。其他业务的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防控稳定后再补交,补交时间另行通知。我局将对进行相关信用记录备案和抽查,发现问题的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撤销许可并列入异常名单。
(二)境外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入境后)和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建议采用邮寄纸质资料方式办理。
通过网上预审后,申请单位将纸质资料及相应原件快递邮寄到我局受理窗口(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四楼B区68窗;收件人:李小姐;电话:3871267)。我局核对原件后,将原件寄回申请单位(运费到付)。材料无误的通过受理,发现问题的暂缓受理并与经办人电话沟通解决。申请单位应自行承担邮寄费用和寄递过程可能发生的证件原件等资料丢失、损坏等风险。
因特殊原因确需到现场办理的,通过网上预审后必须根据江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相关预约流程(预约方式见附件2)至少提前一天预约,否则不予受理。预约成功后,应按预约时间到窗口提交纸质资料及相应原件核对(窗口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四楼B区68窗;咨询电话:3871267),并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如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减少接触等)。到场前要做好事前准备,尽量减少在场逗留时间。
(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书可通过免费快递邮寄领取。
申请免费快递邮寄领证的,需在网上提交业务申请时上传《快递邮寄取证申请书》(见附件3)。本通知实施期间,快递邮寄领证所产生的邮寄费用由我局承担。
不同意免费快递邮寄领取工作许可证的单位,需按预约流程到现场领证。预约方式和到场要求请参考(二)。
特此通知。
附件:1.全程网上受理承诺函
2.现场办理江门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网上预约流程
3.快递邮寄取证申请书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6日
(联系人:何先生、李小姐;联系电话:0750-3317363、387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