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管理水平,引导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发展,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江科〔2019〕248号)和《江门市科技局关于受理2019年度江门市孵化面积后补助申请的通知》(江科[2019]202号),经过公开征集、资料审核、专家现场考察评审、行政审核等程序,拟对“珠西创谷孵化器”等13家单位的新增孵化面积进行后补助,下达2019年度新增孵化面积后补助资金492.803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173.835万元(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1月17日至1月23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将不予受理。
附件:2019年度江门市孵化面积后补助项目资金拟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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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