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知〔2017〕22号
各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扶持和培育一批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我局定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江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江门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均可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jmsc.gd.cn/jiangmen.jsp)申报,我局将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考察、论证和评审后予以认定和扶持。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至少有一名高层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已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应用专利信息和运用专利制度的工作基础和能力,每年均有较稳定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
(二)企业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并有效执行。
(三)企业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总数不少于10件,或者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总数不少于30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积极开展电子申请,近两年无恶意非正常申请行为。
(四)企业上一年度专利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0%(规上企业视情况可放宽到不低于10%)。
(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按照知识产权制度和规章来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近三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六)在其它条件基本一致情况下,优先对具备以下条件企业进行认定:
1、有PCT申请,或有国(境)外专利授权;
2、积极创建或拥有驰名商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或有在国(境)外申请和注册商标;
3、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
4、省级以上(含省级)技术中心企业、高新企业;
5、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建立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或近年来较多地承担国家、省级科研项目;
6、属江门市政府培育的重点企业名单内企业。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须登录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其他申报人开设账号的权限,本次申报的负责人在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即可在线申报。已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系统提示信息申报。
(二)申报。各申报单位注册后即可在线申报和附件上传,并在市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送所属地知识产权局,由各市(区)知识产权局汇总审核后统一交市知识产权局。
(三)审核推荐。各市(区)知识产权局对系统申报企业择优推荐,并正式行文(含推荐企业汇总表)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四、政策扶持
2017年培育认定10家江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家给予扶持经费3万元,获得资金扶持的企业须与江门市知识产权局签订资金使用合同。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8月11日下午5时;各市(区)知识产权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下午5时;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平台技术联系人:甘锋,联系电话:3377682;科室业务联系人:黄学敏,联系电话:3129622。
江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