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18〕66号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418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有关单位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助范围
(一)新增孵化面积补助:指已获得江门市级财政新增孵化面积补助且尚未享受省财政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
(二)运营评价补助: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结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21号)(附件2)的评价结果进行补助,和2016、2017年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资质认定,当年评价直接列为A等级且尚未申请省级补助的单位。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选择“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高新区及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领域”项目进行线上申报,提交所需材料。由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并推荐。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3月18日~4月10日17:00;
(二)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时间:2018年4月10日~13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请于2018年4月18日前,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汇总表及所属辖区所有材料(一式3份)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施妙莲,3397359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的通知.docx
附件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结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