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18〕226号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17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工作。我市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市科技局集中受理各市(区)报送的2018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
二、材料报送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辖区内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光盘一式2份),连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一式1份,统一报市科技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8月27日
(联系人:张鸿捷,联系电话:312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