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18〕103号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市科技局已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通过江科〔2018〕100号文公布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资金试行细则》(江科〔2017〕65号)资金申报程序要求,现启动受理相关单位的资金申请,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资金申请
(一)申报对象
江科〔2018〕100号文公布的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企业。
(二)申报时间、流程
申报企业于2018年5月8日前,向所在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于5月10日前汇总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附件2)。
二、高新技术企业咨询服务机构奖励申请
(一)申报对象
已在市科技局备案,通过提供高企认定咨询服务,辅助企业于2017年度初次通过高企认定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包括仅提供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申报时间、材料
申报机构于2018年5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如下材料:
1.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咨询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附件3,加盖公章,word版同时发送至zhj_jmst@163.com);
2.机构营业执照(未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与企业签订的有关服务协议/合同复印件;
4.机构相关资质、荣誉证书复印件(如有)。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莹、张鸿捷,联系电话:3377916 3129009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