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17〕318号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计划项目对集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和落实创新政策的导向作用,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340号)精神,按照省科技项目的管理要求,市科技局决定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省市联动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及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扶持。项目申报以纸质材料上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省和市有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属于省和市鼓励发展的科技创新相关领域。
(二)申报单位为江门市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三)项目申报内容必须真实。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
1. 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
2. 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 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 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 项目未经主管部门推荐的。
三、申报程序
省市联动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及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项目由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单位对申报项目方案审查后择优推荐,以正式行文连同项目方案(一式两份)报送市科技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由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见附件2、3)后与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送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形式审核后汇总上报。
四、申报时间
项目承担单位须在11月10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辖区科技主管部门,逾期不再受理。
各科技部门完成推荐及报送材料至市科技局受理的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程好群,3129007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