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震〔2017〕38号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近日,中国地震局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批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认定命名工作的通知》(中震防函〔2017〕51号)( 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度第二批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申报工作。请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相关社区申报。我局就申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各申报社区的创建工作加强检查和指导。建议所有未获得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以及今年申报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社区,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要符合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通知》附件中的《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申报材料编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
(二)要注意更新申报材料内容。在申报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材料基础上,注意申报表格要用《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认定申报表》(申报表电子版另行提供),而不用省级的申请表。其他内容,如人员信息、最近开展的相关工作等,要进行更新。
(三)在申报表的“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基本情况”一栏里,要有已被评为广东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文字表述(今年申报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统一暂定为“于2017年被评为广东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三、上报材料要及时
请各单位于2017年11月1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版光盘(一式2份)报至我局,地址:江门市港口路68号,邮编:529030。
江门市地震局
2017年10月27日
(联系人:邝长男,联系电话:3129013,传真:3370172,电子邮箱:jmdzj201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