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22〕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力推进实施“科技引领”工程和《江门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教育和经济融通发展,加快推进我市大学科技园建设,我局制定了《江门市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门市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方案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
江门市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力推进实施“科技引领”工程和《江门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教育和经济融通发展,加快推进我市大学科技园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为目标,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以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为着力点,提升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创业孵化、集聚资源、培育人才和协同创新等核心功能,使其成为高校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为江门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园校联动、协同发展。推动高校校区与科技园区联动,促进高校创新资源与社会资源汇聚融合,打造创新创业活力区,实现院校和园区协同融合发展。
——坚持市场运作、分类指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多元化运营管理模式,梯次建设分类指导,实现多方共赢。
——坚持突出特色、资源集成。聚焦高校优势,充分利用侨乡资源,深化科技金融融合,打造学科特色鲜明、技术优势明显、创新要素集聚、港澳融合发展、服务功能完善的高水平大学科技园。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探索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通过提高政府创新服务能力和水平,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
三、发展目标
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以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为着力点,依托我市高校资源、学科优势,聚焦我市重点产业技术领域,结合区域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打造学科特色鲜明、技术优势明显、创新要素集聚、服务功能完善、引领示范突出的高水平大学科技园,推进建设有江门特色的大学科技园。到2024年,新建1-2家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促进人才、技术、资金、服务等各类创新要素向大学科技园聚集,辐射带动高校周边形成创新创业集聚区,将大学科技园打造成为生态良好、人才集聚、资源高效、成效明显的双创中心和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高校主体依托作用。
1.加强大学科技园核心功能建设。高校要将大学科技园建设纳入学校整体规划。依托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广州华立学院江门校区等高校,在新材料、智能制造、电子技术、计算机信息等方面的学科优势,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推动各类科技成果信息供需对接,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功能。加强资源互动,推动孵化成熟的企业做大做强,向周边高新园区、产业园区等转移,实现开放协同发展,强化集聚辐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相关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2.促进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加强科技成果的梳理、跟踪、挖掘和整理,建立高校科技成果项目库和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定期发布科技成果目录,依托行业组织和技术市场、产权交易、知识产权运营等机构,促进科技成果公开化,实现成果信息互通和有效对接。[责任单位:相关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3.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能力。完善高校技术转移服务体系,鼓励高校及运营公司在大学科技园内建设技术转移机构,落实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加强科技成果的统计与评估、专利运营、营销推广,将校内技术转移机构与大学科技园联动成效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积极发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在成果对接、科研众包、培训交流等工作方面的媒介作用,健全科技成果全流程管理体系,推动更多高校科技成果在大学科技园内落地孵化。[责任单位:相关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4.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推动高校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数据、图书文献和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等面向大学科技园开放。发挥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工程研究中心、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和研究所等研发平台作用,鼓励高校在大学科技园建立上述分支机构,构建从研究开发、中试熟化到工业化试生产的全链条服务。[责任单位:相关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培育高水平创新创业群体。建立完善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引导和支持高校教师、科研人员、高校大学生在大学科技园创办企业和转化成果。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及高校教学实习基地,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支持大学科技园内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站,培养更多的科研技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吸引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优秀校友、留学人员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等入驻大学科技园创办企业和转化成果,充分发挥人才政策的引才效应,集聚优秀创新团队[责任单位:相关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才工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强化区域主体支撑作用。
6.提高创新创业服务供给水平。相关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大学科技园对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制定完善支持政策,营造宽松发展环境,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形成支撑和服务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工作合力。推动大学科技园与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双创载体协同联动、错位发展,为大学科技园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鼓励集约用地、复合用地,盘活周边空置楼宇、老旧厂房等存量资源,为创新创业和产业转型发展提供空间。[责任单位:相关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7.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发挥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大学科技园设立各类基金,满足大学科技园内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需求。推动大学科技园与银行、担保等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服务力度,推动金融机构为园内企业创新打造批量化信贷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相关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保监分局]
8.优化周边社区配套服务功能。围绕大学科技园建设区域,加强城市规划、公共交通、餐饮住宿、文体娱乐、教育医疗、商务出行、街景绿化等方面建设,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创业便捷、生活便利的配套服务,打造“15分钟生活圈”,形成宜创、宜业、宜居的创新创业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高校]
(三)强化大学科技园能力建设。
9.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完善大学科技园运营公司市场化运营机制,建立健全管理运营团队、人才的市场化聘用机制和奖励激励机制,在绩效评价、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等方面实施分类管理。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校友企业等通过基金、资金、土地、空间载体、技术、管理等多种模式,参与大学科技园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相关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整合各类科技服务资源,加强与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科技咨询、资产评估、法律财务、投融资等专业机构合作,为园内企业提供专业化、集成化的高水平服务。建设或整合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成果转化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推动技术创新、企业孵化和产业育成。[责任单位:相关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提升创新创业能力。通过设立创新创业课程、校企联合共建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基地、实习实训基地等,为师生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培育一批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后备力量。常态化开展创业实训、项目路演、讲座论坛、创新竞赛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责任单位:相关高校,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提升开放协同能力。组建大学科技园联盟等,加强经验交流和资源共享。强化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专业机构的协同合作,促进大学科技园的集聚辐射带动能力。[责任单位:相关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及相关高校、县(市、区)人民政府、大学科技园等组成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促进大学科技园发展的相关政策,解决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任务高质量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保障。认真落实促进大学科技园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大学科技园专项支持政策,在大学科技园运营、人才引进激励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打造更有利于大学科技园发展的政策环境。
(三)加强示范引导。加强对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的跟踪,及时研究和解决大学科技园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做好示范推广工作,总结大学科技园在建设发展中的典型做法和成功案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评估监督。建立对我市大学科技园动态管理、定期评估、科学监督和优胜劣汰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将大学科技园建设成效纳入市属高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有力推动大学科技园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