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按照《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江科〔2021〕132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江门市内符合《管理办法》认定条件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
二、申报程序
(一)备案。提前在广东孵化在线(http://www.gdfhq.org)备案登记。
(二)申报。登录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pro.jiangmen.cn/),按照申报书相关内容填写,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
(三)推荐。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者推荐至市科技局。
三、报送要求
在系统提交的申报材料,经市、县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材料(申报书+附件合订成册,一式1份胶装,附件需编制目录和页码)报送所属科技主管部门。
申报单位自留5份申报材料作为评审需要,页码、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四、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30日17:00
(二)科技部门审核截止时间:12月10日17:00
(三)纸质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12月15日
附件:1.《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
2.推荐汇总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6日
(联系人:蔡文杰,联系电话:3397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