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24〕154号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科技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江门市基础研究试验发展试行细则》(江科〔2024〕136号)有关要求,现面向我市企事业单位征集2024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技术需求,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十五条产业链和二十个产业集群征集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二、征集对象
面向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以及市直有关单位,包括各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技企业以及其他具有基础与应用基础重点项目研究能力的单位和行业组织。
三、项目资助强度
江门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一类项目每个项目扶持资金不高于10万元,每年立项不超过5项;二类项目每个项目扶持资金不高于5万元,每年立项不超过15项。
四、征集要求
(一)征集原则
请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审核辖区单位提出的申报指南建议,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申报指南建议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
(二)征集数量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提出申报指南建议原则上不超过10项,市直单位提出申报指南建议原则上不超过3项。
(三)注意事项
1.指南建议要体现科学性。聚焦重点,精准提炼基础科学问题,避免纯技术应用研究;要体现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指南建议不宜过细,应保证有适量的申请团队形成竞争申报。
2.指南建议要体现前沿性。瞄准前沿基础科学领域、未来产业、颠覆性技术发展方向,要体现创新性或前沿性,避免研究方向陈旧或与其它已获资助的科研项目重复。
3.指南建议要体现创新性。为相关行业技术发展提供有效支撑。指南建议应在省内、市内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团队支撑,研究成果须有应用前景和就地转化条件。
4.指南建议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格式规范填写,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
5.建议人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备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导具有基础与应用基础重点项目研究能力的单位和组织研究提出指南建议,相关资料请于8月16日17:30前发送至kjjkjptglk@jiangmen.gov.cn。
附件:1.江门市2024年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集表
2.江门市2024年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申报指南建议汇总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8日
(联系人:卢新,联系电话:8228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