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24〕110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江门市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实施办法》(江科〔2020〕117号)等文件规定,现开展2024年江门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3年度我市通过省科技厅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市科技局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助金额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50万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分别资助10万元、15万元。平台依托建设单位属市有关单位的,由市本级财政承担;属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的,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3:7的比例承担;属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的,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6:4的比例承担。已获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资助资金的单位,不再重复资助。
三、申报要求
(一)资金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纸质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先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江惠通,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在线填报并提交资金申请表。网上申报材料经市、县(市、区)两级科技部门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的直接报送至江门市科学技术局),由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须核实企业经营状况、生产安全、环保、科研诚信等情况,正式行文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推荐。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17:00,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及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17:00。
五、联系方式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产学研结合科,联系人:董晓斌、陈嘉奇,联系电话:8228502、8228509。
江惠通技术咨询:677814686(QQ群号)
附件:2023年度江门市通过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名单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