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我市出台方案,推动创新资源要素在县镇村精准对接、优化配置 以科技赋能“百千万工程”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我局制定了《江门市科技赋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0日
江门市科技赋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创新资源要素在县镇村精准对接、优化配置,支撑强县兴镇富村,推动我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着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方向迈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科技引领”工程,补齐县镇村科技创新短板,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链,以科技赋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布局一批研发平台和创新载体,推动800名科技特派员投身服务“百千万工程”,实施一批“揭榜挂帅”重点攻关项目,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全市县镇村以创新驱动为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加快形成,科技成果服务“百千万工程”体系初步确立,县镇创新创业生态持续优化,企业创新能力与效益稳步提升,县镇村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到2027年,建成一批省级创新型专业镇,科创载体支撑产学研协同发展作用充分发挥,突破一批农业农村领域堵点、难点、痛点技术问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百千万工程”体系基本建立,科技金融促进县镇经济效能进一步增强,科技特派员等科技人才支撑“百千万工程”作用充分显现,全过程创新链加快构建,县镇村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展望2035年,创新型专业镇规模进一步扩大,县镇村创新驱动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主要科技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加快形成,科技支撑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更加平衡,全市城乡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城乡产业共性技术难题。
1.面向城乡技术需求开展“揭榜挂帅”技术攻关。
强化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制,围绕硅能源、新能源电池、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产业,广泛集聚高校、科研机构、领军企业、高层次人才等资源力量开展协同攻关,培育一批新品种、创制一批新装备、研发一批新技术、开发一批新产品。加强城乡产业共性技术攻关,立足台山、开平、恩平等西部地区科技需求,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加强预制菜、现代种业、绿色种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农业机械等农业农村领域技术攻关。(市科技局)
2.鼓励县域创新主体加强产学研合作。
支持县域创新主体加强与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省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积极承担省级、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加快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支持县域创新主体联合香港、澳门合作伙伴加强生物医药、预制菜等领域科研合作,积极承担粤港、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组织县域创新主体参加内地与港澳产学研合作路演对接会、科技成果对接系列会等活动,积极引进港澳科研成果到江门转化。(市科技局)
3.深入县镇推广应用创新方法。
深入县镇开展创新方法培训,支持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推广创新先进方法,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发展,形成大中小企业携手并进的产业生态,推动县域产业链向高端跃升。(市科技局)
(二)加速科技成果向县镇村转移转化,支撑城乡产业转型升级。
1.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体系。
组织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年行动,加快出台《江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建设科技成果交易市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在县镇村落地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构建向县镇村倾斜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市科技局牵头,五邑大学、江门双碳实验室、“两中心一基地”、省科学院江门产研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
支持县镇承办“邑科汇”科技成果对接系列活动,推动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新材料等特色产业科技成果精准对接。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建立科技成果合作项目清单,加强跟踪服务,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技术经纪人培训,培育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队伍,精准挖掘技术需求,为县镇村技术合作、技术交易、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服务,大幅提高县域技术交易额。鼓励各县(市、区)依托 科创资源建设异地孵化器、异地研发中心,探索建立“研发+生产”“创新+孵化”产业合作模式,构建要素协同、链条完整的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聚焦我市核心战略性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创新需求,按“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组建5-10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县镇村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人才引育、成果转化等服务。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合体,加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撑城乡产业转型升级。(市科技局)
(三)推动专业镇转型升级,支撑乡镇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1.大力培育创新型专业镇。
鼓励专业镇加大创新资源投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特色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创建成为省级创新型专业镇。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专业镇布局设点,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孵化服务平台、成果转化基地,健全专业镇科技服务体系。聚焦特色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推动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协同攻关,提升专业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市科技局牵头,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行绿色低碳创新示范。
在新会区、台山市、鹤山市等县(市、区)遴选若干个双碳资源优势明显、产业特色鲜明、应用场景丰富的镇村推进绿色低碳创新试点建设。围绕新型储能、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资源循环利用、碳计量与碳金融等领域,支持产业园区、龙头企业与江门双碳实验室、省科学院江门产研院等科研平台合作,实施一批绿色低碳示范项目、推广应用一批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建设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场景或示范工程。(市科技局牵头,新会区、台山市、鹤山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科技园区建设,打造城乡经济科技发展主引擎。
1.强化高新区对县域经济创新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
支持江门国家高新区优化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在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发展动能、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流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发展高端机电装备、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大健康、安全应急等特色产业。支持翠山湖高新区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布局建设生物医药研发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推动生物医药企业集聚发展,促进开平市产业转型升级、园区提质增效。支持鹤山高新区依托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对接欧洲高端创新资源,积极承接欧洲技术外溢和产业转移,加快发展人工智能、机械装备、新材料等产业。支持台山产业转移工业园、蓬江产业转移工业园、新会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工业园创建省级高新区,通过“以申促建”健全科技服务体系,集聚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县域创新发展水平。推动做实“一区多园”管理机制,支持核心区与分园区共享创新资源,辐射带动分园区创新发展。用好国家高新区金字招牌,推动分园区统一使用江门国家高新区牌子,提升“一区六园”整体形象。健全科技园区考核评价机制,将科技园区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纳入考核,着力把科技园区打造成为支撑城乡经济科技发展的主引擎。[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巩固台山创新型县(市)建设基础。
支持台山市深化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集聚创新资源、提升创新能力,积极对接香港北部都会区发展战略,推动建设港邑合作特色产业园—香港绿色产业带,深化与香港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积极引进香港创新成果在台山试验、中试和转化,塑造台山市经济产业发展新优势。支持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县(市),促进创新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台山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牵头,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水平。
支持开平市依托广东江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整合国际、国内优势科技资源,推动良种选育、科学种植(养殖)技术研发,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产业化。支持台山市、鹤山市、新会区加快建设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着力打造成为全省重要的近海养殖、珍禽养殖、新会陈皮种植加工基地。鼓励蓬江区、江海区、恩平市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为农业科技发展蓄势赋能。[市科技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科研平台在县镇布局,提升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1.推动江门双碳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向县镇村延伸。
推动江门双碳实验室加快构建“1+10+3”政产学研用融通发展新模式,积极引进国家能源集团、中广核、深圳航天工研院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支持江门双碳实验室与各县(市、区)产业园区、企业合作建设双碳技术应用及转化中心、联合实验室等科研平台,推动碳计量、生蚝养殖固碳计量、红树林碳汇、二氧化碳大规模利用、污泥资源化利用等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支持“两中心一基地”围绕县镇村社会治理应用场景和技术需求,集聚优势科研力量加强社会信用治理、政法智能装备、安全应急产品等关键技术攻关,为县镇村社会智慧治理提供源头技术供给。支持“两中心一基地”与江海区合作建设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积极引进社会治理和安全应急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助推安全应急产业园建设发展。[市科技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各县(市、区)政府、江门双碳实验室、“两中心一基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围绕县域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在县域布局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科研平台。加强对市级创新平台的动态考核和激励约束,遴选培育一批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研发机构。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或科研机构建设各类创新平台,促进科研人才、项目、技术向县镇村流动,支撑现代农业创新发展。推动大健康研究院、泛亚生物工程与健康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发展。[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五邑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科研院所在县域布局设点。
支持省科学院江门产研院做实“一院+多中心”服务网络,推动建设县区分院、镇街分中心,加强蓬江区、台山市、鹤山市、恩平市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摩托车、现代农业、新材料、电声设备等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导入科创资源,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县域布局设点,支持江海区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共建智慧安全应急联合实验室、安全应急产业孵化器,推动华南理工大学在鹤山市建设产业技术服务平台,进一步建设好五邑大学在鹤山市的华南生物医药大动物模型研究院、暨南大学在开平市的基因工程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成果转化基地等平台,促进高校创新资源、人才资源向县域集聚。[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五邑大学、省科学院江门产研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1.选派科技特派员服务城乡。
实施科技特派员培育计划,遴选1000名科技特派员到企业和县镇村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科技企业、园区、乡村和基层医疗机构破解 1000个技术难题。推动建设科技特派员供给基地,支持结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科技特派团,推动技术、平台、人才等创新资源向科技企业和农村基层输出。健全农村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更多科技人才向县镇村集聚。(市科技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夯实城乡科技人才基础。
组建涵盖院士、科学家、企业家等创新人才的专家智库,深入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农村基层开展深调研,定期举办高端学术研讨会和产业发展论坛,为科技赋能“百千万工程”建言献策。举办侨都院士大讲堂、院士圆桌会议、院士专家“高峰对话”等创新人才交流活动,推动高层次创新人才向县镇流动。优先支持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等西部地区培育科技人才,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科技人才项目,对入选市级科技人才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大力培育乡村青年科技人才,对中医药、预制菜等领域青年科技人才,优先推荐纳入培训计划和人才交流活动。(市科技局牵头,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激发强县兴镇富村活力。
1.优化提升县域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实施《江门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扶持办法(试行)》,加强市级运营评价工作,依托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组建科创服务团队,依照运营评价结果对县域孵化器推行“一器一策”辅导,着力提升各县(市、区)孵化载体运营质量。对运营困难或发展质量不高的县域孵化载体,积极推荐高水平专业团队进行运营管理。加强区域之间孵化载体交流合作,推动各县(市、区)以省级高新区达标建设为契机,对标省级孵化载体标准打造一批优质孵化载体,推动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等西部地区省级以上孵化器全覆盖,推动省级孵化器升级为国家级孵化器。[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持续办好“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强化市县联动,支持各县(市、区)承办市级创新创业大赛复赛、决赛,支持举办县级创新创业大赛,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赛事联动机制。支持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等西部地区企业、农业农村相关企业参赛,挖掘培育一批“种子”企业。加强对获奖企业、团队的跟踪培育,搭建投融资对接和产品信息交流平台。推动健全“无限创新”江门科学技术奖评奖体系,探索增设农业奖、科普奖,促进人才下沉、科技下乡。建立“无限创新”江门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录库,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跟踪辅导,重点推动适合县镇村产业发展的获奖成果加速推广应用。[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夯实乡村科普基础。
举办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活动,邀请院士、专家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开展科普讲座,组织线上线下培训县镇中小学科学辅导老师,以科普助力乡村振兴。举办青少年“邑企研学”活动,围绕科技产业科普线路开展研学活动。充分利用“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科普讲解大赛成果,在县镇中小学校持续举办“科普进校园”活动。加强县镇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县(市、区)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全覆盖。推动县镇科技资源科普化,支持开平市规划建设中微子科普基地,支持省科学院江门产研院县级分公司建设科普场馆。[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发挥科技金融赋能作用。
落实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制度,充分发挥“邑科贷”风险补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升农业类科技企业、专业镇内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比例和授信额度,解决企业贷款难题。鼓励商业银行在镇域开设科技支行,促进科技金融服务向县镇村域延伸。鼓励各县(市、区)组建科技产业发展和成果转移转化基金,聚焦重点产业,强化资本运作,进一步促进县域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 [市科技局牵头,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确保科技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建立市县联动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政策制定、工作推进和督促考核等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凝聚工作合力。
(二)创新体制机制。
结合科技赋能“百千万工程”的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健全科技政策体系,推进资金项目、平台载体、人才团队、金融资本等创新资源要素向县镇村集聚,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鼓励各县(市、区)政府出台科技、产业、人才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大科技资源投入,对获得上级项目资金给予配套和叠加奖补,构建“市县联动、一县一策”科技政策体系。支持东西部县(市、区)加强科技合作,推进西部县(市)依托结对合作关系在东部县(市、区)设立“反向飞地”,共享科技资源,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优化资源配置。
用好省“大专项+任务清单”专项资金,优化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结构和支持方式,重点支持“百千万工程”项目。鼓励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资源力量参与“百千万工程”,完善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金融资本为支撑的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资金投入体系。
(四)加强考核评价。
围绕科技赋能“百千万工程”主要任务,每年编制项目清单、工作清单,将指标任务分解至市科技局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加强督促检查、考核评价, 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