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实施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工作部署,按照《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江门市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和《江门市扶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科〔2021〕19号)等有关规定,经过申报、资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就江门市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第一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9月8日至9月14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