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细则(试行)》(江科﹝2020﹞38号,附件1)要求及《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公布广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江科〔2022〕46 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2)公布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名单,为做好2023年高企认定补助(2021年第三批通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江门市通过第三批高企认定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
二、补助标准
(一)初次认定为高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若企业登记住所在江门人才岛范围内,补助标准提升至50万元。
(二)重新认定(即2008年以来曾经通过高企认定)为高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若企业登记住所在江门人才岛范围内,补助标准提升至20万元。
三、申报方式
2023年高企认定补助纳入我市“免申即享”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对象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简称江惠通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进行申报。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企业按照《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4)完成江惠通平台注册登录操作,并进入“2023年度江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2021年第三批通过)”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指南详见附件5),申报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17日。
(二)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无需填报信息或材料,在线确认申报主体、补助金额和银行账户等信息即可办理申报,经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将有序发放。
(三)企业所在县(市、区)以《通知》的属地为准。
(四)企业如对申报信息有异议的,需在5月15日前向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反馈。
(五)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登录江惠通平台,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并将企业申报信息于5月19日前推荐至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五、高企补助咨询电话
附件:1.江门市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细则(试行)
2.转发关于公布广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3.2021年江门市通过第三批高企认定的企业
4.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5.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申报指南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