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作为最具活力、最具潜力、最具成长性的创新群体,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在经济转型阶段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市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方面接连发力,打出工作“组合拳”,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政策和服务供给力度,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2022年,经科技部火炬中心评定,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达2567家,为历年之最,同比增长459家,增速超21%。
一是强化培育机制,壮大科技企业集群。为确保科技企业培育工作可持续发展,我市围绕“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兵企业”的培育体系,不断壮大科技型企业集群。2022年,我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已达5357家;高新技术企业存量拟超2600家,位居全省第六;评选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兵”50家、“创新尖兵”20家。
二是优化双创环境,营造创新创业氛围。连续十年举办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为2000多家科技企业提供了展示平台和融资渠道,助力科创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壮大。加强孵化载体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孵化器35家、众创空间35家、省级大学科技园1家,孵化载体在四市三区实现全覆盖,入孵企业超1100家,累计孵化出高新技术企业240多家。
三是深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科技属性。加强科技政策宣讲培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创新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推行“揭榜挂帅”机制实施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围绕我市核心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创新需求,推进创新资源市场化配置,持续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引导建立联合攻关合作机制。
四是实施科技金融,助力企业快速发展。深入实施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强化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比例,鼓励金融机构深入开展“首贷”业务,落实好“邑科贷”和科技贷款贴息政策。持续推进“邑科贷”风险资金补偿工作,今年以来,以2600万元的风险资金撬动近4亿元的银行贷款。落实好科技企业贷款贴息工作,切实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贵问题,近三年来,累计贴息金额超3200万元,拉动贷款超10亿元。
延伸阅读: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优惠政策:
(1)1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50%贴息补助。2020年以来,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和获评“无限创新”江门科学技术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科技支行或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贷款的,对科技贷款予以贴息扶持。采用事后补助方式,根据企业申请对已偿还科技支行科技贷款本息的项目,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每家企业贷款贴息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
(3)“邑科贷”贷款支持。成立不超过10年的江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向“邑科贷”合作银行申请“邑科贷”,通过撬动合作银行增加对科技型企业的贷款投放量,帮扶我市科技型企业以信用方式、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质押担保方式或无其他实物抵质押方式获得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