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解读: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江门市直属学校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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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BG2022036
江教发字〔2022〕14号
关于印发《江门市直属学校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进一步集聚优秀教育人才,切实加大市直属学校(含江门市教育研究院,下同)引才工作力度,我局制定《江门市直属学校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门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8日
江门市直属学校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进一步集聚优秀教育人才,切实加大市直属学校(含江门市教育研究院,下同)引才工作力度,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人才引进的分类和条件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指引进教育人才是指从江门市外引进且符合江门市直属学校选聘条件,在专业技术、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科研和人才培养等领域具有较大成就或较大发展潜力的教育人才。
根据不同条件,将教育人才划分为三类:高端教育人才、紧缺青年人才、特聘教育人才。
第三条高端教育人才应在50周岁以下,按照个人资格或所获得荣誉条件划分为两类:一类高端教育人才、二类高端教育人才。
一类高端教育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教育教学、管理和教研科研等领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2.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或教育部中小学领航名师;
3.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名校(园)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4.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特级教师称号者;
5.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获奖名单排名前三);
6.国家级奥林匹克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竞赛金牌教练,近年来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奥林匹克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竞赛金牌者;职业教育国家级技能竞赛金牌教练、近年来多次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教育国家级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以上者;
7.国际级运动健将或运动健将。
二类高端教育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2.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名校(园)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3.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4.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者;
5.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获奖名单排名前三)或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获奖名单排名前三)。
第四条紧缺青年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且符合以下之一: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
2.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教育硕士学位;
3.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师范类毕业生。
第五条特聘教育人才是指以退休返聘或学校管理团队的方式引进的优秀校长、教研院院长、教师,其中学校管理团队成员一般为4至6人,须包括校长1名,其他成员可包括副校长、学校中层人员、学科骨干教师等。特聘教育人才首次聘任时不超过65周岁,且符合高端教育人才资格(学校管理团队除校长外的其他成员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引进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退休返聘人员以实际参加为准);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8.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所列回避情形的。
第三章 人才引进的方式和程序
第七条人才引进方式分为入编引进和非入编引进两种。
1.入编引进:纳入市直属学校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或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或调动手续。
入编引进方式只适用于高端教育人才和紧缺青年人才。
2.非入编引进:不纳入市直属学校编制管理。
非入编引进方式适用于本办法所有教育人才引进。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周期一般为3至5年,原则上不超过两个聘期。
第八条市直属学校教育人才引进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引进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1.制定计划。市教育局根据市直属学校上报的用人需求,制定教育人才引进计划。
2.发布公告。市教育局根据年度教育人才引进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发布引进公告。
3.报名与考察。有意向进入市直属学校的人才按公告规定方式报名应聘。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工作,包括:资格审核、面试或面谈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
4.公示与录(聘)用。入选名单统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入编引进和非入编引进不同方式,按相关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
第四章 人才的待遇和服务
第九条薪酬待遇。
1.入编引进:高端教育人才和紧缺青年人才享受同单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照我市现行人才政策申领相关补贴。引进高端教育人才可以按照“一人一议”的办法磋商面谈,分别给予一类、二类高端教育人才一次性发放不高于100万元、60万元的人才奖励。
2.非入编引进:高端教育人才、紧缺青年人才、特聘人才,薪酬待遇按照“一人一议”的办法磋商面谈,薪酬待遇由定额年薪和考核奖金两部分组成。其中:
(1)正职校长定额年薪不低于60万元,绩效管理考核奖和教育教学考核奖分别不高于20万元;
(2)市教研院院长定额年薪不低于40万元,绩效管理考核奖和教科研成果考核奖分别不高于10万元;
(3)副职校长定额年薪不低于30万元,绩效管理考核奖和教育教学考核奖分别不高于10万元;
(4)市教研院副院长定额年薪不低于20万元,教科研成果考核奖不高于10万元;
(5)专任教师(专职教研员)定额年薪和考核奖金的总额不低于12万元;
(6)学校管理团队总年薪和考核奖金的总额不低于200万元(其中正职校长不低于60万元)。
每学年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对非入编引进人才的学年度绩效管理和教育教学成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给予考核奖励。
第十条属于本实施办法引进的人才,若同时符合我市其他人才政策相关条件,可按有关程序申请相应人才待遇。
第十一条人才服务。
1.子女入学。引进的高端教育人才、紧缺青年人才、特聘人才子女在我市申请就读(含转学)市直属公办幼儿园,给予政策性照顾。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分类统筹安排学位保障就读。在我市直属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可享受与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的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资格。在外地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引进人才子女申请转学到我市直属高中就读的,按高考相关政策办理。
2.配偶就业。引进人才配偶申请协助就业,属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市教育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安排就业。
第五章 人才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二条按本办法引进的高端教育人才、紧缺青年人才和特聘教育人才,应全职在市直属学校工作。
第十三条引进人才在引进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享受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待遇:
1.在服务期或享受期内到岗工作时间严重不足的;
2.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既定工作目标与任务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
4.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
6.辞职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实施办法所提的“一人一议”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牵头制定。
第十五条本实施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结束后仍在服务期内任职的人员继续执行本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到聘期结束。
第十六条本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3503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