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校历安排,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21日,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普通高中寒假开始时间为1月28日,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中职学校寒假开始时间为1月21日,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为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充实有意义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
强化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研究院统一安排,做好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工作,不得提前放假。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积极探索增值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要贯彻新课标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的考查,减少机械刷题。义务教育阶段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二、合理安排寒假作业
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结合农历新年中华传统节日万家团聚等年节特点,合理布置合作性、研究性、探究性、观察性、体悟性的寒假作业,激发学生创新、创造意识,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三、深化家校协同育人
假期前,各学校要以线上或线下方式组织开好家委会和家长会,通报学校、学生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积极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寒假期间,各学校要组织开展教师家访活动,校领导要带头家访,收集群众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地可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鼓励中小学校等探索开展托管服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家校协同防治机制。各地各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预防心理问题科普。要做好因心理健康疾病休学学生的人文关怀工作,密切家校联系,指导和协助家长展开防治服务,帮助有需要的学生走出困境,回归身心健康正常生活。
四、加强安全教育提醒
各地各学校要针对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特点,在寒假前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师生安全教育,通过一封信、短信、微信群发等方式提醒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监管工作。有实习学生安排的中职学校要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联合家长和企业共同做好实习生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工作。提醒家长教育孩子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不得出借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不轻信网络信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要教导孩子正确用电、用气知识,防范触电和一氧化碳中毒。不在野外生火、玩火、玩水,禁止孩子单独燃放烟花爆竹,防范火灾和溺水事故。教育孩子遇到危险可大声呼救,寻求周围人的帮助,遇到需救助的情况不逞能不盲目施救,寻求有能力的大人解决。提醒家长做好监管工作,注意居家或外出的饮食安全;不允许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不允许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动车、摩托车上路;不留幼小孩子独自在家;旅行途中看管好孩子和随身物品,谨防意外发生等。
五、深化寒假思政教育
各地、各校要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厚植爱国情怀,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贯彻《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好书推荐活动,教育学生自觉融入“全民阅读”,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氛围,在阅读中涵养心灵、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参与“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活动等。教育引导学生科学爱眼护眼,正确使用电子产品,防止网络沉迷。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充足睡眠,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
寒假期间,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科普教育,组织开展科技节、科技小发明、科普读书、寻找最崇拜的科学家等活动,引导学生参观一个科技馆(博物馆)、看一本科普读物、参观一个高科技企业、写一篇科幻小作文。鼓励少年科学院及基地等组织机构举办公益性科普冬令营,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有效模式,开展“中学生英才计划”“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冬令营”等活动。
七、严格落实“双减”措施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要严防安全风险,组织安全专项检查,指导机构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爆雷”“冒烟”监测,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认真及时核查处置各类问题和线索。要强化艺考培训监管,重点关注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的情况,着重维护招生考试秩序,严查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年审工作,推动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强化预收费监管,指导机构全面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将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防恶意涨价,引导家长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购课、缴费,切实维护家长学生合法权益。
八、做好高三学生高考备考服务
各高中阶段学校要积极抓好高考备考工作,教育学生劳逸结合、合理调整,珍惜最后冲刺阶段的宝贵时间,保持一定的学习强度和连贯性。高三教师要在寒假期间保持与学生的联系沟通,主动了解学生的寒假生活和心理状况,给予学生指导、辅导、开导。寒假期间开放学校课室、图书馆等供学生自习的高中学校,要贯彻家长知情、学生申请、确保安全的原则,并组织教师做好管理和答疑工作。
九、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既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也合理安排教师休息充电。要强化应急协调联动,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处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请示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信息的情况发生。
江门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