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广东省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粤教监管〔202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如下相关工作:
一、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属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加快推进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并对已有培训机构的艺考培训项目进行标识,将机构统一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管理。
二、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23年11月25日前将本区域艺考培训治理及校内资源建设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报告报送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总结报告应包括艺考培训治理的基本情况、治理成果、校内资源建设情况、问题发现、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三、请各县(市、区)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本辖区艺考培训治理,重点围绕培训资质、培训收费、培训安全、招考秩序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各项措施,巩固艺考培训治理成果。持续做好艺术类培训机构审批、艺考培训项目标识和其他日常监管等工作,常态化开展艺考培训规范管理工作。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公安局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
(联系人:林思远,联系电话:3503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