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校监〔2023〕5号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体育局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科技(科工商务)局、财政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直各培训机构: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体育局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科技局
江门市政局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年6月21日
(市教育局联系人:廖水兴,联系电话:350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