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办〔2023〕5号
关于印发《江门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江门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门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5日
(联系人:刘永强,电话:3503835。)
江门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教育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贯彻市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扩大优质公办学位供给,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好教育高质量发展攻坚战,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水平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各级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作用,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开展大宣讲、大讨论,常态化制度化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机制,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运用到指导推动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上来,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到教育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2.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推进基层党
建特色项目培育、深化品牌内涵建设,促进党建工作与教书育人工作深度融合发展。发挥省、市党建示范校示范引领作用,评选第二批江门市教育系统党建示范校,形成“抓党建促发展,以发展强党建”的生动局面。重点指导各县(市、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开展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党建对口帮扶,整体提升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质量。稳慎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按照上级部署要求,2023年确保完成学校书记校长分设、重新修订议事规则等改革任务的80%以上。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把党的建设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
3.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定期深入学校调研,并联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构筑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让廉洁的种子根植于师生心中,让廉政文化向家庭、向社会延伸。强化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4.积极营造教育发展良好氛围。
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校园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专班会议,分片区、全覆盖举办全市中小学政治安全和舆情处置培训班,完善各部门分工合作、协同治理的维稳机制。实施学校意识形态风险星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校园舆情监控和管理。实行进校园活动“双审批”制,严格校园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学生社团活动的管理和审批。强化新疆、西藏内高班管理,把好意识形态安全重要关口,确保不发生涉民族、宗教等政治安全问题。加大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力度工作,坚持正面舆论导向,宣传展现教育系统取得的新成绩、新成效、新经验,为江门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聚力培根铸魂,推动全环境立德树人全面实施
5.坚持将立德树人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
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整合思政教育师资力量,成立“江门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吸纳各级党政领导、各界社会成功人士到学校讲思政课。继续举办“金扣子”思政课PK赛、2023年江门市班主任能力大赛等系列思政教育活动。举办各学段班主任能力大赛及德育干部培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国防教育,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
6.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继续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丰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提升校园体育发展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中华传统武术进校园,举办全市中小学生武术操、武术套路比赛等。开展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提升行动,力争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再提升。完成学校教室照明改造,全面完成教室照明达标任务,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比2022年下降0.5个百分点。面向农村中小学校举办美育成果展,开展大湾区美育交流活动。制定和实施江门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举办第三届江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周。
7.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学校工作,评选一批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积极开展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业务培训。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学校开展心理健康筛查,举办江门市中小学心理教师专业能力大赛,提升心理教师心理辅导的专业性和实用性。
三、强化统筹协调,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
8.加大教育保障水平。
坚持“财政主渠道、拓宽多渠道”的教育经费筹措方式,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依托慈善组织筹设教育发展基金,筹集资金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按照“成本合理分担”原则,启动幼儿园保教费、高中住宿费等收费调整工作。
9.持续扩增教育优质资源。
完成新会区华侨实验小学、江海区江南小学等一批公办学校新改扩建工程,新增学位超1万个,加快景贤学校人才岛校区扩容、江门市艺术中学、江门市专门学校等动工建设。每个县(市、区)重点培育具有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的初中2所、高中1所。提升江门一中、新会一中、鹤山一中等头部示范性高中办学水平。
10.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
制定江门市学前教育“十四五”发展行动计划。按照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不含购买学位)占比5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85%以上的目标,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2023年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计划。推进省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幼小衔接项目和岭南游戏项目、省“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试点项目工作。开展市直8所公办幼儿园与结队帮扶的12所镇中心幼儿园帮扶工作中期总结。推进幼儿园集团化办学,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11.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着力办好办强县域内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学校“三所学校”,提升乡村学校育人水平。制定出台江门百镇千村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大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力度,推进我市“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召开全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会。全力支持鹤山市做好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督导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其余县(市、区)按照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总体谋划,依时申报接受省和国家的督导评估验收。
12.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全面启动市级《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以《指南》引导各高中学校提高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提高办学质量。支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组建教研连盟、协同备考,振兴高中教育龙头。制定我市的“县中振兴”计划,一校一策推动县中明确定位、找准方向,打造一批文理基础扎实、体艺培养能力突出的特色普通高中,引领普通高中高品质多样化发展。推进高中招生均衡配置,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加强特色课程建设,加快缩小市域内普通高中办学差距,促进县中整体办学水平实现较大提升。
13.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统筹规划职业教育与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布局,大力推进中职学校达标工程,支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创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积极探索中职学校与技工学校融通发展。支持大湾区国际职教城和大广海湾港澳科教产业滨海新城建设,建设加快推进鹤山“双元制”教育中心、恩平市职教园区等“园区职校”项目建设。探索建设产教融合数据平台,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围绕产业链建设专业群。推广江门一职试点经验,支持职业院校在园区(企业)建设“产业学院”。全面推广“订单式”培养和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办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职业教育活动周”等各类活动。
14.提升各类人群教育保障水平。
制定江门市特殊教育“十四五”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合理科学布点资源教室,依托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指导普通中小学校做好随班就读工作,开展融合教育试点工作。推动江门市公办专门学校建设。夯实社区教育发展基础,依托江门开放大学,完善地市级-县市级-镇街-村居四级社区教育体系,组织举办好一年一度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及系列评选活动。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困助学工作,提升精准资助水平,不断强化资助育人成效。
15.持续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推动鹤山市民办学校纳入市统一平台招生。加强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党建、招生、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办学行为,依法依规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审批和变更工作。压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购买学位的责任,在政府购买学位中向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学校倾斜,提高就读服务质量。制定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减负成果,规范非学科类培训监管。
四、落实“新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1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严格规范师德考核评价,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严肃查处学术不端、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体罚学生等师德违规行为,举办师德建设主题月活动,组织师德学习讨论、师德典型学习、师德征文比赛、师德微视频比赛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开展优秀教师典型的宣传学习活动。
17.健全完善高质量教师发展体系。
统筹全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实施赴外校园招聘,建立优质高校毕业生联系机制,建立人才招引“绿色通道”。加快补齐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短板,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教师待遇保障,营造尊师重教社会舆论,加大优秀教师宣传。
18.优化培训培养方法。
推动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快培训队伍素质整体提升。统筹规划全市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构建教师全生命周期培养制度,聚焦校长、教师、教研员专业能力素养,推进“三类五阶段”进阶式培养培训项目,鼓励县区开展特色培训项目。大力推进中小学校本研修,以省市级校本研修示范学校为龙头,积极搭建校本研修新生态。着力打造“五邑名师大讲堂”品牌,强化“三名”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探索校长、教师培训工作的新模式。深化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在教育教学改革应用,高质量推进整县验收,创新区域教育与信息技术融合模式,形成区域典型案例,深入宣传推广。
五、夯实安全保障根基,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19.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全员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开展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专职保安员配备、校园封闭式管理、“护学岗”设置、一键报警装置防控体系“四个100%”水平。坚持常态化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各类校园安全专项行动。推进学校“定制公交”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出行的安全保障。准确把握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发展形势,认真落实“乙类乙管”下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师生健康监测,围绕“保健康、防重症”优化校园防控措施。
20.做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的实际应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校外供餐公司和食堂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日常风险隐患研判工作。强化燃气安全责任意识,对食堂等使用燃气的环境场所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学校基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招标管理,规范学生营养餐定价机制,提升营养餐质量。规范校服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校服质量检查工作。
六、深化改革创新,激发教育事业发展内生动力
21.全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把教育评价改革作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完善配套政策,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完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将学生发展、校长听评课、校本教研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开展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综合素质测评机制。
22.推进集团化办学高质量发展。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稳步做大优质教育集团增量,培育15个市级优质教育集团,积极创建第三批省级优质教育集团,新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集团化管理,加强集团化办学考核激励,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23.强化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支撑保障。
持续推进新时代教研体系建设,按标准配齐补足各学段各学科教研员,落实教研员到学校挂职任教工作,建立完善教研员退出机制。进一步增强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对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深入推进以新课标、新教材、新高考为核心的教学改革,推广“双新试验校”经验。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高中招生考试录取改革,优化学科分值比重,突出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和创新型人才选拔。创新体制机制,对接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计划,加大竞赛选拔培养和高考“强基培优”力度,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4.积极推进教育数字化发展。
加快推进基于Ipv6和5G的教育专网迭代升级,健全“互联网+教育”平台体系,强化全市智慧教育应用,促进资源共建共享。深化“三个课堂”应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数字教材及应用服务全覆盖项目,开展“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应用普及活动。着力提升师生数字素养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开展教师数字化教学创新实践能力培训,继续以活动和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推动教育装备创新发展,开展教育装备创新应用活动。
25.深入推进“双减”工作。
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从严治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加大对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拓宽课后服务资源渠道,利用“双减”工作监测平台,持续跟踪监测相关指标数据。
26.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执法指导工作,高质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涉法涉诉相关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持续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卫士“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省法治教育研究基地等平台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突出针对性与实效性。
27.着力推进教育综合督导工作。
组织开展好我市2023年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做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加强监测结果应用;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重点开展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控辍保学、大班额治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进行专项督导。持续做好“六项管理”专项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