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现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前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寒假安排
执行《关于印发2022-2023学年江门市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2023学年江门市中等职业学校校历的通知》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寒假从2023年1月8日开始,高中阶段学校寒假从2023年1月15日开始。幼儿园放假安排可参照执行,具体时间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二、教学工作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12月21日起,调整为线上教学。确有照护困难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返校。各学校组织返校学生参加线上教学,并提供照护服务和午餐。本学期不再开展线下集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各县(市、区)如有必要开展的,可延期至2023年春季开学后视情况而定。
(二)普通高中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按要求组织好普通高中合格性考试等相关考试,考试结束后,学生本学期不再返校(高三年级除外)。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三)幼儿园(含托育机构、托儿所)。
按照“一地一策”“一园一策”原则,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决定教学安排。
三、相关要求
(一)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强化校门出入管理,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做好校园各类场所清洁与消毒,保持教室、宿舍和其他公共场所良好通风。各学校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优化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早发现、快处置、防扩散。
(二)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各学校适当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寒假作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研究性学习和有益的兴趣活动。鼓励学生假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倡均衡膳食营养和健康饮食。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子女方式及沟通技巧,了解孩子在特殊时期的身心发展和健康状况,预防和缓解疫情带来的负面情绪,及时发现化解心理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向学生开展安全专题教育,积极引导和提醒家长履行对孩子的安全监护责任,让每位学生和家长都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全面排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寒假期间,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做到放假安全工作不放松,要加强校园巡查,落实好各项值班制度,如有突发事件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并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江门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