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督〔2022〕7号
关于2022年国庆节后我市校外培训机构
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双减”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我局于10月22日、23日组织对我市三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检查行动。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轮检查分成2个执法检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结合国庆节期间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抽查了全市9家校外培训机构。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着重检查“办学场所防疫措施是否规范”“是否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办学场所设施设备(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超经营范围从事学科培训” “机构师资、教材、课程设置、授课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培训收费是否公示,预收费金额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规范合同并和学生签订”等11项内容。经查,总体上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规范有序,大部分都能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培训活动,但还有个别培训机构仍存在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仍需加强。少数培训机构防疫意识不强,对人员易聚集区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抓的不够严格,师生员工未佩戴口罩现象仍然存在,场所消毒、应急预案等疫情防控台账资料不完整,没有及时更新,消杀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有过期情况出现。
(二)“外防输入”笼子仍待进一步扎紧。少数培训机构门口把关不严,不全面,学员和来访人员登记不全,特别是登记姓名一栏,随便写个姓但没有名,缺乏有效的跟踪核实。健康监测排查不细致,没有落实教职员工和学员晨午(晚)检查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
(三)个别机构违规办学行为仍然存在。个别培训机构相关证照、教师资格、任课内容班次等未上墙公示,培训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收费期限超过国家规定。如蓬江区升望语言能力培训有限公司、蓬江区尚竞素质教育有限公司均未和学员签订规范的合同;江门市籽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未公示收费标准、课程内容;新会区官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有外教参与活动,但未能提供其教育资格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推进我市“双减”工作落细落实,切实规范我市校外培训秩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针对问题迅速整改,举一反三,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请各区教育局将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于11月3日前通过“粤政易”平台,以电子文档形式(附图)报我局教育督导室。对逾期未整改或不报送整改情况等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做好“双减”工作的机构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2022年国庆节期间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问题清单
江门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5日
(联系人:廖水兴,电话:3503941。)
附件:
2022年国庆节后我市校外培训机构
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