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安保〔2022〕23号
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广东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粤安办〔2022〕76号)、《广东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江门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方案》(江安生办〔2022〕85号)要求,我局决定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站位,明确责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开展政策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市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2022年6月1日至30日
“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教育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保科,负责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地各学校要相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开展相关活动。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各校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广东省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校长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具体举措,提升师生、教职员工安全意识,在校园营造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校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师生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2022年6月16日前后,各地各校要结合地区和学校实际,创新开展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师生职工参与“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鼓励安全工作相关人员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学校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校园应急避险和安全防范疏散演练达标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督查的通知》等要求,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在演练中发生事故。
(五)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因地制宜,重点剖析预防溺水、食品安全、拥挤踩踏、学生欺凌、电信诈骗、网络沉迷等校园典型事故案例,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电子媒介,通过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食品安全法》《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指南》《幼儿园安全工作指南》等各项安全制度及法律法规。组织师生开展防危险物品伤害、防学生溺水、防欺凌、交通安全、心理关爱与健康教育、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等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自保、自救能力。印发《致家长的公开信》,告知家长应该承担的安全监护责任,切实加强学生在家时特别是节假日、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形成社会、学校、家庭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网络。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2022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宣传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5条”具体措施以及学校落实一线三排等规章制度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五邑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深化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校园安全重点领域,报道各地各校排查治理进展成效。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建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制定详细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二)突出宣传主题,务求取得实效。要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这一主题,按照各项活动的要求,区分不同层面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创新性的开展工作,引入安全体验、视频直播、影音宣传等直观、易懂等方式,增强活动效果。积极探索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学校安全。
(三)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学校要坚持正面宣传导向,通过开展安全主题教育、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栏专版、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扩大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根据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6月23日前和11月23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视频分辨率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以及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发粤政易)。
附件:1.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江门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方案
江门市教育局
2022年5月31日
(联系人:徐秀峰,联系电话:3503976。)
附件1
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联系人:电话: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