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德〔2022〕22号
关于印发《2022年江门市中小学生民乐比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推进我市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江门市中小学生民乐比赛,现将比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遵照执行。
附件:1.2022年江门市中小学生民乐比赛活动方案
2.2022年江门市中小学生民乐比赛(独奏或重奏)节目汇总表
3.2022年江门市中小学生民乐比赛(合奏、小合奏)节目汇总表
4.2022年江门市中小学生民乐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
5.2022年江门市中小学生民乐比赛评分标准
6.2022年江门市中小学生民乐比赛推荐曲目
江门市教育局
2022年4月8日
(联系人:杨建婷,联系电话:3503961。)
附件1
2022年江门市中小学生民乐比赛活动方案
为喜迎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庆祝中国共青团建团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推进我市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乐韵悠扬 奏响侨乡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二)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美育教学改革。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门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江门市中小学美育工作指导委员会
江门市中小学民乐教育指导中心
五、参赛对象
各市区推荐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
六、比赛分组
小学组、中学组。
七、参赛节目要求
(一)演奏曲目必须是健康向上的,格调高雅、有较高艺术性,适宜广大青少年学生演奏的中国优秀器乐作品,提倡演奏富有校园特色、地域特色的艺术作品以及传统“广东音乐”曲目。
(二)各参赛学校报送的曲目,不能与本校参加2021年江
门市中小学民乐合奏比赛的曲目相同,并且要求是2022年4月以后录制的节目。如有不符合上述两项要求,将取消参赛资格。
八、比赛类别和形式
(一)表演类别:以我国民族乐器为主的弓弦乐、弹拨乐、吹管类和民族打击乐。
(二)表演形式:
表演形式共分为合奏、小合奏或重奏和独奏三大类。
合奏:乐队人数20~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
小合奏:人数为4~19人,不设指挥。
独奏、重奏:仅限1人~3人,不设指挥。
(三)曲目要求及时长:
1.民乐合奏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每个队伍演奏乐曲1-2首(无伴奏演奏),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2.小合奏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每个队伍演奏乐曲1-2首(无伴奏演奏),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民乐独奏或重奏,演奏1首曲目,限时3分钟以内(无伴奏演奏)。
九、报送数量
(一)民乐独奏或重奏比赛。以各市、区辖区学校数50%原则推荐。各市直学校限报3个节目。
(二)民乐合奏、小合奏比赛名额以各市(区)辖区学校数20%原则推荐。各市直学校可各报送1支民乐队参赛。
各市、区参赛名额分配
十、报送要求
(一)视频采用mp4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如果参赛演奏两首作品,则必须一次性录制完毕,两首乐曲间镜头不能间断,不得后期剪接。每所学校的节目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2G)文件以“组别+曲目名称”命名,片头内容为“组别+曲目名称”,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市、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等各类信息。允许有符合作品主题的LED背景画面。
(二)合奏、小合奏、独奏或重奏的视频报送按以上三大类分别建三个文件夹,附件1-1、1-2和附件2的盖章扫描版PDF和可编辑Word文档,存入U盘或硬盘寄送,于5月24日前提交到江门市德体卫艺科杨建婷处。节目数量和作品要求须严格按照规定报送,如不符合规定,将予以退回。
(三)待专家组录像评审结束后,6月6日前公布入围全市展评名单。
十一、奖励办法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指导教师奖等三类奖项。
(一)参赛作品以表演类别和形式分小学组、中学组设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原则上独奏和重奏(3人以下的)各类别分小学组、中学按报送总数的60%入围决赛,合奏(小合奏)分小学组、中学组按报送总数的70%入围决赛。各子项目按入围决赛的数量分小学、中学组按比例评定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获一、二等奖的节目指导教师。独奏或重奏节目限报1名优秀指导教师;合奏节目限报3名优秀指导教师。
(三)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评选优秀组织奖。
十二、组织管理
市教育局成立本次全市中小学生民乐比赛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成立展演活动组委会,加强领导,根据市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校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十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防疫安全预案,落实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认真组织,注重实效。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功利化、时尚化、成人化的现象。
(三)注重总结,促进发展。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展演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参赛,参赛作品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和亮点。在推选作品过程中,各单位要认真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出能真正代表本单位特色和水平的参赛作品。
(五)本次活动方案解释权属市教育局。如遇上级部署重要工作或需要我局配合组织相关活动,届时将另行补充通知。
十四、本项比赛解释权归江门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22年江门市中小学生民乐比赛(独奏或重奏)节目汇总表
单位(盖章): 节目数量(个):
填表说明:组别为中学组和小学组,类别为弓弦乐、弹拨乐、吹管类和民族打击乐。
填表人: 所在部门: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注:此表可复制,由教育局填报。
附件3
2022年江门市中小学生民乐比赛(合奏、小合奏)节目汇总表
单位(盖章): 节目数量(个):
填表说明:组别为中学组和小学组,类别为弓弦乐、弹拨乐、吹管类和民族打击乐、表演形式为合奏、小合奏或者重奏。
填表人: 所在部门: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注:此表可复制,由教育局填报。
附件4
2022年江门市中小学生民乐(合奏或小合奏)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
( 组)
填表人: 所在部门: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注:此表可复制,由参演学校填报。每个节目填写一张,并在“学校全称”一栏加盖学校公章。
附件5
2022年江门市中小学生民乐比赛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附件6
2022年江门市中小学生民乐合奏比赛推荐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