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安保〔2022〕4号
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安生字〔2022〕4 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学校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结合《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22〕1号),进一步落实江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措施、时限,压实责任、细化任务,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完满完成。
二、夯实基础,全面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完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统筹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实验室个人防护、应急处置和安全急救器材设施配备,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等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强教育培训力度
各地各学校要强化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师生危险化学药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使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了解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系统掌握危险化学药品运输、包装安全基本知识,掌握常用危险化学药品的分类及其标志,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基本知识以及事故处理的应急措施。对学生有计划开展危险化学药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防止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人身伤害。同时,要制定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
四、加大检查督查力度
各地各学校要把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日常检查内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公安、应急等部门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对不严格治理工作的学校将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每季度首月2日前将上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安保科。
江门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2日
(联系人:徐秀峰,联系电话:3503821,邮箱:jmsjyjabk@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