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1.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教育系统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政治能力建设,推动我市高校参与省“对标争先”计划、第四批全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等。开展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党建对口帮扶,推动民办学校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选优配强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落实中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着力健全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强化阵地建设,巩固校园意识形态工作,守住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南大门”。
2.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巩固深化“党史进校园系列活动”成果,加强“四史”学习教育,围绕党的二十大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学校思政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突出思政课堂主渠道,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网络思政、社会实践等形式载体,提升思政教育实效,深化思政课品牌建设,推进大中小思政一体化建设。落实中小学书记校长“思政第一课”,选树一批思政教育示范校。着力提高思政课教师专职化专业化水平,选树一批精品思政示范课,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持续在心理知识教育、心理筛查、心理危机干预等重点环节上用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扎实推进《江门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落地实施。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提升基础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严格落实各学段生均经费补助提标工作,加强市级统筹力度。研究制定学前教育阶段收费管理政策。以政府履职评价考核为抓手,着力补短板强弱项。
二、狠抓质量提升,加快推动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4.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抓好学校体育工作,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实施2022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提升行动,切实加强学生的体育锻炼,确保2022年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达50%以上,合格率达93%以上。推进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制订我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行动方案,创建一批省市级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成立书法等9个教育指导中心,推动美育教学改革。推进学校劳动教育深化改革,制定学生劳动教育清单,积极探索形成家庭社会学校密切联系的劳动教育体系和模式。推动全市校园建立一批满足学生开展劳动教育要求的场所,提升劳动教育场所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劳动教育成果展示,举办好劳动教育周活动。深化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加强国防教育、法治教育。
5.统筹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江门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各县(市、区)加快制定“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未来五年义务教育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并以此为任务书、路线图,扎实推进公办学校学位建设。大力实施中小学扩容提质工程。督导各地各校加快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新(改、扩)建工作,重点推进江门市第一中学景贤寄宿制改造工程、江门市第一幼儿园(北新园)装修工程、棠下中学改造工程、篁庄考场地块中学、平山小学扩建工程等项目建设,年内完成新增公办优质学位不少于1.5万个。研究启动中心城区优质高中建设项目。创新跨区域集团化办学模式,建立东西部全方位结对帮扶机制,东、西部各派出不少于120名优秀教师开展双向交流,推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6.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编制《江门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按时完成省下达的2022年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学前教育“5080”攻坚成果。加强和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修订完善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相关政策文件,重视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提高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登记率。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推进省学前教育项目研究工作,推进省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工作。推进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
7.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公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工作,做好政府购买学位工作,落实资金保障,到2022年9月前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比控制在5%以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比例达到85%以上。推动跨区域集团化办学,市直与县(市、区)、县域之间建立教育集团或开展办学合作,支持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要积极与珠海市及东部三区一市对接,组建跨市域、跨县域的教育集团。
8.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全面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改革,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加强县域高中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县域高中整体提升。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加强特色课程建设,形成鲜明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继续抓好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9.推进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加快发展。制定《江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服务体系,加快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配备专业教师,做好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推进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工作。成立专门教育工作委员会。研究建设公办专门学校,完成建设方案、选址等前期工作。
10.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办好继续教育。启动江门职院、江门中医药职院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推进两所学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推动广州华立学院江门校区、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江门校区、广东华商职业学院江门校区、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睦洲校区建设。启动达标中职学校建设工程,优化中职学校布局,推进广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争取我市中职学校与品牌高职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增强职业教育的竞争力。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推进“双元”育人,推进鹤山职教园区建设。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加强社区教育课程资源建设,继续开展“送教进社区活动”。持续打造“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江门品牌。
11.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推进落实民办学校规范达标计划和品牌提升计划。开展江门市直民办学校2021年年度检查工作。推动民办学校加快基本办学条件全面达标,全面提升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能力,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从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在师资、广告、收费、培训时间、培训总课时等方面,全面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建立培训内容备案和监督制度。加强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
三、深化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12.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学习培训。落实《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及《负面清单》《工作任务清单》,坚持推进“破五唯”。
13.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中考改革,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中考招生录取办法,推动理、化、生实验考试相关工作开展。制定和印发《江门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素质评价制度。着力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4.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持续推进基于Ipv6和5G的教育网络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实现高速局域网学校全覆盖和提质增速。优化“江门市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完善全市智慧教育应用和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市级优质教育资源库。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数字教材及应用服务全覆盖项目,开展“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应用普及活动。推动“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为学校和师生提供丰富优质教育资源。利用信息技术助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实现信息化与立德树人全环节、全方位深度融合。
15.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印发《江门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继续推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走深走实。加强市、县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出台进一步加强督学配备管理的意见,按规定比例配齐配优各级督学,探索建立督学经费保障和职称评聘制度。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丰富教育督导方式,创新教育督导手段。加强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我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办法,开展教育督导问责,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
16.推进“双减”走深走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提升校内课后服务水平。落实“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坚决压制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反复抬头等问题,规范民办学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学校作业设计水平、课后服务水平和课堂教学水平,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拓宽课后服务资源渠道,开展课后服务精品课程资源推介。及时分析、总结“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召开全市“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交流会。
17.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执法指导工作,高质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涉法涉诉相关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复评认定。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工作,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21-2025普法规划”,持续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卫士”等系列活动;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加强系统内学习宣传,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构建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体系。充分发挥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省法治教育研究基地等平台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突出针对性与实效性。
四、坚守安全底线,全力筑牢校园安全稳定屏障
18.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逐级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全员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积极配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深入开展各类校园安全专项行动。建立学校“安全指数”制度,建设学校安全管理平台。推进网络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做好“网安校园”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统筹推进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完善预防学生溺水问题工作协调机制。开展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完善预防学生欺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维护教育领域政治安全专项行动。
19.扎实做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的实际应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厕所革命”回头看,全面完成中小学沟槽式厕所情况排查。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公共建筑抗震调查和加固改造工作。推进学校后勤管理模式改革,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管理。
20.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实时掌握师生流动情况,建立并实时更新“三本台账”,按照“四精准”“六分”“一独立”分类实施健康管理。加强校园管理,加强人员密接的重点场所管理,落实通风、清洁、消毒制度。加强校内聚集性活动管理,严格控制校内聚集性活动和人流量。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及时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涉疫情况,严防疫情输入校园。
五、实施新强师工程,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2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始终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和第一要求,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彻落实到教师管理各环节,贯穿于教育教学管理各方面。持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内涵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培训统筹力度,建立江门市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制定江门市教师、校(园)长、教研员分层分类培训课程指南,推进教师培训一体化发展。大力实施“新强师工程”,全面提升校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每年按照不少于专任教师总数10%的比例培养骨干教师,培养600名以上县级教学名师、100名以上市级卓越教师。加强思政课教师、紧缺学科教师培养。
22.开展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对口帮扶。落实省、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对帮扶工作任务。全面整合珠海市、结对高校和市内东部地区的优质资源,实施市内东西部“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支教帮扶(跟岗学习)工作,每年选派240名学科骨干教师参加市内支教帮扶和跟岗学习,以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的乡镇中小学校为重点帮扶对象,以提高中小学校长的教育管理能力、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研员的教研科研能力为核心,大力推动西部三市基础教育加快发展,实现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23.加强教育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统筹推进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培育一批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效果显著的教育家型教师,培养一批教育教学富有特色、工作成效显著的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大批学科素养高的骨干教师,培养一支专业素养过硬的教研员队伍。2022年,计划开展江门市名班主任培养项目,培养30人;完成第五批江门市名教师名校长培养项目,培养60人;推进37个省、市“三名”工作室建设,培训入室学员423人;举办10场“五邑名师大讲堂”系列活动。
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氛围
24.深化政治巡察。对标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三公经费”开支,严肃干部作风纪律,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能力。针对巡察整改存在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协调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5.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要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带头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廉洁文化进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纪律和作风建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坚持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各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办学治校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持挺纪在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特别警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抓住关键环节,紧盯重要节点,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层层传导压力,持续形成震慑。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更好地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